曙光防灾教育公园总体规划,曙光防灾教育公园总体规划最新消息
1.海口市公园条例(2021修正)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详细信息
3.如何提高公园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4.景观分区和功能分区的内容是什么?
5.《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解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具有良好的园林景观和比较完善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健身、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的公共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
公园实行名录管理。公园名录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负责市级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级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体育、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园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 政府管理的公园由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公园管理机构。
非政府管理的公园由建设单位设立公园管理机构,并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第七条 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捐赠和认养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会同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非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随意修改;因公共利益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九条 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确定公园建设总量、布局与规模。
县(区)至少规划建设一个综合公园,有条件的镇应当规划建设公园。
城市道路两侧、河道两侧、湖泊周边,有条件的应当结合周边环境规划建设公园。第十条 严格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规划建设公园,确需建设的,应当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十一条 公园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民族、历史文化等自然、人文条件,发展特色乡土植物种植,推广应用立体绿化、清洁能源、雨水收集、园林垃圾二次利用等环境保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倡导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园设计规范、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组织编制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定时,应当有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经依法审定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定程序报批。
经依法审定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项目,公园的绿地面积比例应当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已建成公园的绿地面积比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
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体量、外形、色彩应当与公园景观、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公园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第十四条 公园的各类设施应当统一规划,其功能、规模和选址应当符合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公园的出入口、主要园路、建(构)筑物、停车场出入口以及公共厕所等场所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第十五条 在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得影响游客安全,不得损害公园绿化及各类设施。
海口市公园条例(2021修正)
大家为了做好一时期的防灾减灾工作汇报,一定都是认真工作的,那么是时候都拿起手中的笔写起来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开展防灾减灾的工作汇报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2022年开展防灾减灾的工作汇报1
上半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xx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以建立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为基础,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重点,全力推进防震减灾各项事业。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景
(一)及时安排部署全县防震减灾宣教工作
今年是汶川地震x周年,为统筹组织开展好今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罗震领办〔20xx〕1号),就继续学习宣传贯彻《xx省防震减灾条例》;巩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创立成果;利用“防灾减灾日”纪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举办地震志愿者“第一响应人”培训
在“5.12”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与知识水平。5月8日上午,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万安镇景乐社区举行了开展地震志愿者“第一响应人”培训。社区志愿者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会上,县防震减灾局现场讲解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知识与技巧等方面的资料,并现场发放了《xx省防震减灾条例》、《xx城市应急知识手册》。
(三)继续开展新建房农户集中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建房技术培训工作
2月21日,县防震减灾局开展新春首期新建房农户及承建工匠防震减灾知识和建房技术培训会,拉开了今年x建户培训的序幕。会上,副局长黄兴明就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抗震设防要求、农房建设中的材料选择和抗震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截止目前,已举办培训12期,参训农户和建筑工匠共计400余人次,发放《农村防震减灾知识读本》、《xx省防震减灾条例》、《xx县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指导手册》等资料1000余册。
(四)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我局加强建筑抗震设防管理,5月21日,县防震减灾局就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备案流程等方应对县住建局中层干部职工、全县房地产企业代表等40余人进行了培训。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管理1项。
(五)对全县交通、住建等系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
5月15日和21日,县防震减灾局对全县交通系统和住建系统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与应急救援专题讲座。讲座上,就地震及其灾害认识、汶川、芦山地震的相关经验与启示、地震应急准备、地震应急避险遇救援、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介绍了交通、住建部门分别在新修订的《xx县地震应急预案》中承担的职责、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应急保障措施等资料。同时,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今年,县防震减灾局将对全县交通、住建系统进行分批次开展此类培训,经过培训,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本事。
(六)巩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创立成果,切实开展了“三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应急知识讲座活动。充分利用“5.12”防灾救灾周等活动,组织对万安镇景乐社区、奎星阁社区、白马关镇等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
二是组织了一次到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见学活动。5月23日,我局组织万安镇景乐社区、通用电子学校、罗江中学、七一潺亭中学、幼儿园、白马关镇等6个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有关人员到省级科普教育基地xx市汉旺地震遗址公园进行了参观和学习。下步工作中,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将组织学生、社区志愿者、镇助理员等到基地参观学习,从而到达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本事的目的。
三是开展了一次应急演练活动。“5.12”前,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都及时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立足实际,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2022年开展防灾减灾的工作汇报2
2017年,我县减灾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以做好冬春生活救济和灾害应急救助为着手,不断加强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救助措施,切实保障了灾民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顺利完成了上级部门和本级制定的各项救灾工作任务。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自然灾害情况
2015年初,受低温阴雨天气影响,我县xx、但xx、与xx、xx、xx、xx6个乡镇发生了低温冷冻灾害;入汛后,强降雨引发的“7.5”、“7.11”、“9.3”、“9.14”等四次局部性洪涝灾害,致使我县16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据统计,全年灾害共造成受灾人口2.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倒危房群众425人,饮水困难人口64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万亩,成灾2.5万亩,绝收0.7万亩,倒塌群众住房120户301间,损坏房屋293间,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3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484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冬春救济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下拨各类救灾款131.5万元,其中打卡发放春荒缺粮群众口粮救济款30万元;发放灾民建房补助款84.5万元,损房补助款17万元,发放各类衣被470床件,通过以上各项救助措施,共救助困难群众2.1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做到冬春救济工作的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县民政局于9月下旬就安排各乡镇开展冬春困难群众口粮救济的前期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并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在已建立的需救济台账基础上,进一步摸排重点,建立包保责任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尤其是居住较为偏远的困难群众家庭给予特别关注;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严寒天气,做到积极防范,提前准备,针对我县不少困难群众居住在高寒山区这一特点,全力做好棉衣被的前期储备。除向上级业务部门积极申报,尽力争取,又筹措部分资金做好衣被采购准备,努力做到棉衣被储备充足,
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分发到需救助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是全力做好灾民建房工作。全年我县共实施灾民建房120户320间,其中五保户2户4间,低保户17户45间,相对贫困户98户257间,一般户3户14间,共投入建房资金102万元。为帮助受灾群体早日恢复住房,重建家园,我们不等不靠,在灾情发生后,上级专项经费尚未下达前,县民政救灾部门积极筹措建房资金80余万元,帮助群众先期开展恢复重建。并要求各乡镇在建房工作中加强领导,指导建房户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利用晴好天气,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房进度,督促建房对象尽早建成入住。截止目前,全县97户灾民建房已全部开工在建,其中已完工62户,所有在建房屋都可在上级要求的春节前完工入住。
(三)备灾工作
一是对各乡镇和部分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5月初,我们通过精心组织,安排各乡镇灾情统计管理人员进行国家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县民政局为他们统一征订培训教材,分批组织外出学习培训,同时利用“以会代训”形式对乡镇和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救灾业务理论知识,提高工作技能,规范工作程序。使乡、村灾害员在开展工作中,能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及时高效、规范运作。
二是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管力度。做好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是保证生产救灾工作健康运行的关键,也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所在。县民政局在7月下旬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2009年度全年下拨的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立即纠正,并做到跟踪督查,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通过检查,既严肃了救灾工作纪律,又宣传了救灾工作政策,进一步增强基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提高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安全有效。同时,在入汛前,我们还利用晴好天气,对县级救灾仓储物资进行清点、翻晒和整理,并作详细登记,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完好,为灾害发生期间物资的应急调拨使用提供保障。
三是成立减灾救灾委员会。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全县重大减灾救灾活动,加强对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8月初,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为第一副主任的xx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室[2017]89号文)。减灾救灾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救灾工作机构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也标志着救灾工作由单一的被动救灾向主动的综合性减灾的转变,这必将对今后我县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产生深运的影响。
四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今年的5月12日是第七个全国“防灾减灾日”,10月13日是第二十六个“国际减灾日”。为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技能,推动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我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5月初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县“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部署安排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活动。活动当天在城区文庙广场开展了防灾减灾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县应急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科技局、农委、气象局、卫生局、林业局等9家单位在广场设置宣传台和展板,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城区各社区也积极组织辖区人员到现场参与活动,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通过开展广场咨询活动,为过往群众解答防灾减灾知识;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街头巷尾进行义务宣传,有效地宣传了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群众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使其能掌握减轻灾害损失的技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和建设。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能力,我县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建设工作与“防灾减灾日”活动有机结合,以社区为平台,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力度。
2022年开展防灾减灾的工作汇报3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应急避险知识,按照县政府和防震办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八个“5.12”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北庭镇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和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镇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综合减灾能力。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正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实。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机站、水管所、农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防震减灾工作。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保障经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震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学校开设地震知识讲座,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在学校开展了一次防震避震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灾能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活动。
我镇在集市贸日上开展了“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活动,连同县科技局和镇应急办、安全办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回答咨询问题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四、完善制度,提升救援时效。
完善修订了《北庭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启动应急预案的方法、步骤,明确在应急行动中的职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效果。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及时充实抗震减灾应急队伍及应急小分队成员,建立应急队伍信息库,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严格值班制度,在汛期及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时期,要求各村及相关部门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上报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
虽然我镇在防震减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乏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各项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是村镇建筑民居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达不到抗震要求,全镇部分群众还居住在抗震能力低或不具备抗震性能的房屋内;
三是社会公众防灾意识有待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防震减灾制度,健全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对群众的防震知识教育,提高群众防震意识,减小灾害损失。
2022年开展防灾减灾的工作汇报4
为打造社区减灾平台,构建各谐美好社区。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周活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的社区学习氛围。我社区通过展板、宣传栏等形式面向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宣传活动。针对老人和少年儿童开展火灾自救知识宣传。针对居民开展关于地震等灾难的相关知识宣传。
通过宣传,使居民不断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广大居民相信科学,不听信谣传,当好联络员,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形成全社区广泛参与的群防体系。
二、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为引起社区全体居民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居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结合本地区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和我社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应急疏散实施方案,细致安排部署活动的实施步骤和操作办法;假定演练背景,根据活动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社区及辖区单位在活动中的具体职责。
我社区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预设一幢楼内发生险情,演练开始:报警器响起、社区居民安全有序进行紧急疏散转移。演练总体情况良好,群众顺利转移、疏散,但是也体现出一些具体问题,如有些居民忘记在疏散过程中用毛巾捂住口鼻。
三、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作,必须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我社区通过此次活动加强了对居民的防火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形成全体居民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另外我社区通过加强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打好基础。
一、存在问题
此次综合减灾创建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强。通过宣传接触,我们发现有些居民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都有待大幅度提升。
2、防灾减灾活动欠缺,训练时间不足,对居民的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针对特别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老人、儿童及青年群体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其防灾减灾能力。
2、增强防灾减灾活动数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等活动,增加防灾减灾技能培训的次数,使居民得到切实有效的教育和训练,提升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2022年开展防灾减灾的工作汇报5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8个“防灾减灾日”,5月为防灾减灾宣传月。为了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根据丰南区20XX年“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精神和教育局“20XX年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在20XX年5月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就防灾减灾月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活动主题
活动开始,学校就将今年的防灾减灾实施方案通报给全体师生,积极发动全体师生投入到“防灾减灾”活动中来。使全体师生明确今年主题:“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二、组织领导
学校在5月初就成立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毕国稳同志任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发动、宣传等日常事务工作,一个月来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三、积极组织相关活动
1、5月3日,学校就利用学校门厅电子屏循环播放防灾减灾标语、口号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防灾减灾活动的浓厚氛围。具体宣传口号有:
(1)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2)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
(3)减灾知识进课堂安全意识传万家
(4)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2、组织各班办1期以“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防灾减灾黑板报,深入浅出地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3、通过“校讯通”向全体家长发放告家长书,配合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并且学校利用校讯通向家长发送防灾减灾知识5条。
4、学校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七个一”活动。
(1)学校于5月10举行一次防灾减灾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全校学生参加“防灾减灾”知识答题,发放试卷316份,收回316份。
(2)学校利用5月9日至20日两周的时间播放《河北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并号召五、六年级同学写出 观后感 。
(3)各班利用班会或专门利用安排时间,组织本班同学都分享了同学之间的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和我发现的家庭灾害风险隐患交流。
(4)在“5·12防灾减灾日”这一天,集中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5)各班均能在本月上好一堂防灾减灾知识课。以此来增强学生防灾减灾知识。
本月防灾减灾系列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学生掌握避灾自救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学生综合减灾能力,增强我校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最大程度防止灾害的发生、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生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收效明显,在以后的学校工作中,还将一如既往地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生命教育,让学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详细信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公园的公共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健身等生活需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服务使用,适用本条例。
国家、省和本市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历史文物景点等区域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具有良好的园林环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同时兼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等综合作用的公共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第四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公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水务、公安、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未设立公园管理机构的,由公园业主单位或者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的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益性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与服务等所需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和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第六条 公园实行分级、分类和名录管理。公园的等级、类别和名录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七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园建设和管理。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园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在批准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报送审批前,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非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变更;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备案。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第十条 用地规模在四公顷以上的公园,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滨海、滨江、滨河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征求农业农村、水务、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与防洪、防灾规划相统一。第十一条 公园应当合理布局,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五百米。
新建居住区按照每人平均不少于一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公园;旧城改造区规划建设社区公园的面积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二条 公园的园内绿化、建筑、园路、铺装场地等用地的比例应当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绿地面积还应当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公园,园内绿地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增加绿地,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第十三条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出入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商业服务设施和摊点。第十四条 公园地下空间的公益性开发利用应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植物正常生长、确保公园游园功能正常发挥。
公园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由市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严格控制公园地下空间的商业性开发。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编制设计方案,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定公园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经依法审定的公园设计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公园设计方案
的总平面图,应当在公园显著位置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如何提高公园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国土空间(1)是宝贵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我国辽阔的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家园更美好、经济更发达、区域更协调、人民更富裕、社会更和谐,为了给我们的子孙留下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家园,必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开发我们的家园。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根据中国***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编制,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3),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切实组织实施,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贯彻执行。
本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以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海洋既是目前我国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未来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鉴于海洋国土空间在全国主体功能区中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本规划编制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本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另行发布实施。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全文如下:
国发[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的任务,按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粮食生产规划、交通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同时,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上述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支撑,并在政策、法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工作。
二、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基础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在大规模开发过程中,既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定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设计和总体布局,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定位。
三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从全局利益出发,谋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
四是处理好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主体功能区要突出主要功能和主导作用,同时不排斥其他辅助或附属功能。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态区、农业区、旅游休闲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但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
五是处理好行政区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打破行政区界限,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方法,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也需要依托一定层级的行政区。
六是处理好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优化开发区域要通过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和生态环境的压力;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的能力;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
七是处理好保持稳定与动态调整的关系。主体功能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依法保护;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逐步扩大范围;重点开发区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变化,适时调整为优化开发区域。
三、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组成,分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编制。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编制,规划期至2020年,并通过中期评估实行滚动调整;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规划期至2020年。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分析评价国土空间的基础上,确定各级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开发方向、管制原则、区域政策等。
(一)分析评价。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先要对国土空间进行客观分析评价。科学确定指标体系,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等空间分析技术和手段,对全国或本地区的所有国土空间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作为确定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分析评价采用全国统一的指标体系,统筹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即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特定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主要包括:水、土地等资源的丰裕程度,水和大气等的环境容量,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的生态敏感性,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的生态重要性,地质、地震、气候、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频发程度等。
二是现有开发密度。主要指特定区域工业化、城镇化的程度,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开发强度等。
三是发展潜力。即基于一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特定区域的潜在发展能力,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科技教育水平、区位条件、历史和民族等地缘因素,以及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取向等。
(二)确定主体功能区。
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居住、交通和产业发展等对空间需求的预测以及对未来国土空间变动趋势的分析,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
确定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后,要根据各个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各个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开发时序、管制原则等。
国家层面的四类主体功能区不覆盖全部国土,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域按照法定范围或自然边界确定;要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总体要求,阐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开发战略等,明确确定省级主体功能区的主要原则,以及市、县级行政区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中的主要职责。
编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行政区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确定为相同类型的区域,保证数量、位置和范围的一致性。对行政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以外的国土空间,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省级主体功能区,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原则上要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位于省级行政区边界、均质性较强的区域应确定为同一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沿海省区陆地主体功能区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要相互衔接,主体功能定位要相互协调;对重点开发区域要区分开发时序;矿产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的区域,可以适度开发矿产资源,但原则上应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省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区域要确定为禁止开发区域。
(三)完善区域政策。
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定位,关键要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主要有:
1.财政政策。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完善中央和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增加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
2.投资政策。逐步实行按主体功能区与领域相结合的投资政策,政府投资重点支持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3.产业政策。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研究提出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指导目录及措施,引导优化开发区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引导重点开发区域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增强吸纳产业转移和自主创新能力;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
4.土地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确保18亿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严格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
5.人口管理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控人口总量,引导人口有序流动,逐步形成人口与资金等生产要素同向流动的机制。鼓励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吸纳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
6.环境保护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分类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优化开发区域要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重点开发区域要保持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
7.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针对主体功能区不同定位,实行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政绩考核办法。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重点开发区域要对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以及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等实行综合评价;限制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四、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进度。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2007年9月形成初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经“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并做修改完善后,于12月报国务院审议。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2007年全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对国土空间进行专题研究和综合评价;2008年6月,形成规划初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邻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衔接;2008年9月,根据衔接意见修改形成的规划,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2008年11月,根据衔接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与专家论证报告一起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审议。
(二)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支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责,积极指导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组建本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广泛动员多学科力量,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深化对主体功能区理论和技术路线的研究,科学确定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细化完善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编制安排必要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国务院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1年6月8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载了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已于2010年12月将这份规划印发全国各省份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要求尽快组织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能源与资源、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等6篇,共13章。《规划》还收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和20幅图等3个附件,全文7万多字。
《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指出,《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以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序 言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自然状况
第二节 综合评价
第三节 突出问题
第四节 面临趋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一节 开发理念
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划分
第三节 重大关系
第三章 开发原则
第一节 优化结构
第二节 保护自然
第三节 集约开发
第四节 协调开发
第五节 陆海统筹
第四章 战略目标
第一节 主要目标
第二节 战略任务
第三节 未来展望
第三篇 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
第五章 优化开发区域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节 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
第六章 重点开发区域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节 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
第七章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节 发展重点
第三节 其他农业地区
第八章 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类型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第三节 发展方向
第四节 开发管制原则
第九章 禁止开发区域
第一节 功能定位
第二节 管制原则
第四篇 能源与资源
第十章 能源与资源
第一节 主要原则
第二节 能源开发布局
第三节 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第四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区域政策
第一节 财政政策
第二节 投资政策
第三节 产业政策
第四节 土地政策
第五节 农业政策
第六节 人口政策
第七节 民族政策
第八节 环境政策
第九节 应对气候变化政策
第十二章 绩效考核评价
第一节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节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第六篇 规划实施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节 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第三节 监测评估
附件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附件2: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表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表2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表3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表4 国家森林公园
表5 国家地质公园
附件3:附图
图1 中国地形图
图2 人均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
图3 人均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
图4 生态脆弱性评价图
图5 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
图6 开发强度示意图
图7 开发区分布图
图8 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图9 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
图10 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
图1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示意图
图12 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示意图
图13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评价图
图14 多年平均降水量分布图
图15 二氧化硫排放分布图
图16 化学需氧量排放分布图
图17 生态重要性评价图
图18 人口集聚度评价图
图19 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布图
图20 交通优势度评价图
景观分区和功能分区的内容是什么?
为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健身等生活需要,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公园是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是供民众公平享受的绿色福利,是公众游览、休憩、、健身、交友、学习以及举办相关文化教育活动的公共场所,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园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群众对公园的数量、内涵、品质、功能、开放时间与服务质量等方面需求不断提高;二是随着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市民群众休闲需求的增加以及公园的免费开放,公园游客量急速增长,节假日更是人流剧增,公园的安全、服务、维护等方面压力不断加大;三是城乡统筹发展对公园类型、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城市道路拓宽、地铁修建、房地产开发以及“以园养园”等变相经营对公园的用地范围、公益属性及健康发展都造成威胁。
各地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和安定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公园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生态、低碳、人文、和谐的理念,始终坚持公园的公益性发展方向,切实抓好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二、强化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
各地要在编制或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时,本着“生态、便民、求实、发展”的原则,编制城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构建数量达标、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公园体系。一是适应城市防灾避险、历史人文和自然保护以及市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合理规划建设植物园、湿地公园、雕塑公园、体育公园等不同主题的公园,并确保设区城市至少有一个综合性公园。二是与城市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等基础设施相协调,统筹城市防灾避险及地下空间合理利用等发展需求。严格控制公园周边的开发建设,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场地、预留公交车停靠站点,限制公交车之外的机动车通行,并保障公园内交通微循环与城市绿道绿廊等慢行交通系统有效衔接。三是在保护、改造提升原有公园的基础上,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见公园绿地的要求,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城乡统筹建设、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确保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四是将公园保护发展规划纳入城市绿线和蓝线管理,确保公园用地性质及其完整性。
三、加强公园设计的科学引导
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环保的公园设计理念,从设计环节上引导公园建设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发展道路。一是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过度设计。公园设计要严格遵照相关法规标准,严格控制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保证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的65%;严格控制游乐设施的设置,防止将公园变成游乐场;严格控制大广场、大草坪、大水面等,杜绝盲目建造雕塑、小品、灯具造景、过度硬化等高价设计和不切实际的“洋”设计。二是以人为本,不断完善综合功能。新建公园要切实保障其文化、科普教育、健身交友、调蓄防涝、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并在公园改造、扩建时不断完善。三是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要有机融合历史、文化、艺术、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突出公园文化艺术内涵和地域特色,避免“千园一面”。四是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要着力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地形、地貌以及湿地、生物物种等资源和风貌,严禁建造偏离资源保护、雨洪调蓄等宗旨的人工湿地,严禁盲目挖湖堆山、裁弯取直、筑坝截流、硬质驳岸等。五是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合理配植乔灌草(地被),做到物种多样、季相丰富、景观优美。
四、严格公园建设过程的监管
各地要在保护好现有公园的基础上,有序建设新公园,合理改造提升、扩建老旧公园。一是切实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项目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专业化监督管理,确保严格遵照规划设计方案和工艺要求,安全、规范施工建设。二是以栽植本地区苗圃培育的健康、全冠、适龄的苗木为主,坚决制止移植古树名木,严格控制移植树龄超过50年的大树;严格控制未经试验大量引进外来植物;严禁违背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反季节种植施工、过度密植、过度修剪等。三是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审计,对违反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违规采购等要严肃查处,对不符合绿化强制性标准、未完成工程设计内容的公园建设项目,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四是切实加强对公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交通、房产等各相关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发布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养护、监理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诚信等情况,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处罚结果。五是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清洁能源、雨水收集及中水利用、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升公园品质和功能。
五、深化公园运营维护管理
(一)严格运营管理,确保公园公共服务属性。
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二是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园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清理情况及时报送城市人民政府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督促整改。
(二)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
公园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一是禁止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二是禁止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三是严禁借改造、搬迁等名义将公园迁移到偏远位置。经过公示、论证并经审核同意搬迁的公园,其原址的公园绿地性质和服务功能不得改变。四是严格控制公园周边可能影响其景观和功能的建设项目及公园地下空间的商业性开发。市政工程建设涉及已建成公园的必须采取合理避让措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必须征得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
(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园运营安全有序。
公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督查机制,保障公园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营。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或设置游乐项目必须首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审查和公示管理,必要时需组织论证和听证。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必须合理设置防灾避险设施,并确保出现灾情时及时开放、功能完好。
各地公园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公园管理细则,明确公园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游人等的行为准则,以优质服务游人为基本宗旨,倡导文明游园。一要保障公园内所有餐饮、展示、等服务性设备设施都面向公众开放。二要按功能分区合理设置游览休闲等项目,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和文化节、游园会、书画展等文化活动,严禁低级庸俗的活动进园。三要加强卫生保洁以及公园内山体、水体、树木花草等保护管理,确保公园水质清新、设施干净、环境优美。四要加强游园巡查,制止和清除黑导、野泳、野钓、烧烤等行为,杜绝噪声扰民、商品展销、游商兜售等。五要加强对旅游团队的管理,讲解人员须持证上岗,对历史名园、遗址保护公园、植物园、动物园、湿地公园等,要实行专业化讲解。六要严格限制宠物入园(宠物专类公园除外),严禁动物表演,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入园。
(四)加大管养投入,保障健康永续发展。
要本着“三分建设七分管养”的原则,在切实加大养护管理投入的同时全面推进公园管养专业化、精细化。一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公园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定额标准,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园管养经费足额到位、保证专业化管养水准。二是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建设公园人、财、物以及游园、服务等数字化管理平台,健全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对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产等资源保护效力和公园综合管理效能。三是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引种驯化、物种资源保护、水质净化水生态保护等实用性、前瞻性研究。四是积极探索研究公园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公园等级类型和功能的不同,在收费标准、资金投入、考核检查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在标准完善、考核和监管机制健全的基础上,对公园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以及防治病虫害等养护作业可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管理责任。
城市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把公园建设管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在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资源协调、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强化主导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制订完善公园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以及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并对辖区内公园运营管理等组织考核并跟踪监督。
(二)完善公众监督。
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园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百姓支持”的良好氛围。已建成开放的公园,要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园四至范围及坐标位置,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公园要建立自律自治和举报监督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公众、媒体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公园的维护、管理,促进公园规范运营、和谐发展。
(三)健全动态监管。
各地要建立公园登记注册、普查清理、督查整改等动态监管机制,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公园建设管理及跟踪督查情况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地上报信息及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和专项调查,并及时通报违规情况。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解读
生态功能区划、空间景观、防灾和美育。城市公园的传统功能主要是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求,提供休息、观光、锻炼和交流,以及组织各种集体文化活动。
1、城市公园也是城市绿化美化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大量园林绿地的建设,使城市公园成为城市绿地系统中最大的绿色生态斑块。城市动植物资源最丰富。小气候的转换具有明显的效果,有效地抑制了粉尘和汽车尾气。它被称为“城市肺”和“城市氧吧”。
2、以空间景观、城市公园为宜的前提下,可以重新组织城市景观的建设,并结合文化、历史、休闲等元素来振兴城市。
3、防灾,在地震频发的许多地区,城市公园也承担着防灾避难的职能。特别是在地震带城市中,防灾疏散功能尤为重要。城市防灾意识和防灾避险建设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已被证明,城市公园在防灾避难功能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4、美育,从城市公园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美育的意义。各种传统艺术和现代艺术流派或多或少都能在城市公园找到踪迹。
扩展资料:
景观设计的内容:
景观设计的内容根据出发点的不同有很大区别,大面积的河域治理,城镇总体规划大多是从地理,生态角度出发;中等规模的主题公园设计,街道景观设计常常从规划和园林的角度出发;面积相对较小的城市广场,小区绿地,甚至住宅庭院等又是从详细规划与建筑角度出发。
但无疑这些项目都涉及景观因素.通常接触到的,在规划及设计过程中对景观因素的考虑,通常分为硬景观(hardscape)和软景观(softscape)
百度百科-景观设计
百度百科-城市公园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解读
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已形成,即日起正式启动为期1个月的社会公示。草案显示,上海至2040年人口调控目标为2500万人左右。
发布会上,对于公众关注的人口调控问题,规划草案显示,至2040年上海人口调控目标为2500万人左右。同时,根据全球城市开放发展的特点,在常住人口基础上,以实际服务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市域通勤人口、短期游客等)的合理需求,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万人。
规划草案对上海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提出了?负增长?要求。规划提出,至2040年,上海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其中还包括战略留白空间200平方公里。
上海的发展也将与周边区域实现融合发展。根据规划草案,未来将构建上海与苏州、无锡、南通、宁波、嘉兴、舟山等地区协同发展的上海大都市圈,形成90分钟交通出行圈,突出同城效应。
到2040年,上海全市平均通勤时间将不超过40分钟。
根据昨日起公示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下称《上海2040》),常住人口规模在2500万左右。而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万人。
其中对上海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提出了?负增长?要求,至2040年,上海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其中还包括战略留白空间200平方公里。
另外,至2040年,市域森林覆盖率25%以上、对10万人以上新市镇轨道交通站点的覆盖率100%。
沪将构建?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的城乡体系,将有9个主城副中心、5个新城中心和2个核心镇中心。浦东新增金桥、张江主城副中心。
?八射八联?轨交网络
《上海2040》提出构建?八射八联?轨道交通市域线网络,形成8条主城区联系新城、核心镇和中心镇的射线,新城与中心城之间的公共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枢纽之间的轨道出行时间缩短至40分钟。
上海将基本实现对10万人以上的新市镇轨道交通站点的全覆盖,主城区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覆盖面积、人口、岗位比例分别达到50%、60%、65%以上,新城城区分别达到40%、50%、50%以上。
根据规划,上海将加密北部、东部地区的轨道交通网络,在中环附近预留城市轨道环线,增强沿黄浦江等主要客运走廊的轨道交通服务功能,确保张江、金桥等城市副中心均有至少2条轨道交通线路直接服务。通过射线加强新城与主城区、重要交通枢纽之间长距离、大中运量的联系,新城与主城区之间轨道交通出行时间控制在30-40分钟;新城、新市镇内部及以中低运量的局域线、常规公交为主要依托,实现30-40分钟公交可达。
根据《上海2040》,上海将规划建设机场联络线并控制轨道快线,加强浦东枢纽和虹桥枢纽的快速联系。完善常规公交线网,全面构建地面公交专用道系统,建立水上公共交通及旅游观光交通网络。提高公共交通管理运营水平,城区干线公交线路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营造安全舒适的运行环境。
《上海2040》提出将增加公交和非机动车专用路权分配,建立公交专用道和非机动车通道网络。逐步恢复禁行道路的非机动车通行权,提高慢行网络的连续性和功能性,完善安全通达的骑行网络和舒适便捷的步行活动区域。同时,通过制定分区静态交通政策,适当满足新城、新市镇的停车供应,严格控制主城区停车供应,继续加强车辆拥有和使用管理,主城区个体机动化交通出行比重降低到18%以下。
建更多自行车+停车设施
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徐毅松表示,未来将继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公共交通模式,在既有市域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系统基础上,构建由区域城际铁路、轨道快线、城市轨道、中低运量轨道、中运量及常规公交和多元辅助公交等构成的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统,达到3个1000公里,即市域铁路(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地铁(轻轨)以及中运量系统(现代有轨电车、胶轮系统等)各1000公里。提供因地制宜的公共交通服务,全市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重达到40%,全市平均通勤时间不大于40分钟。
《上海2040》还提出致力于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等空间,综合设置社区行政管理、文体教育、康体医疗、福利关怀、商业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以激发社区空间活力。同时,将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做好?最后一公里?慢行接驳通道的建设,提供更多的可供租赁的自行车,建设更多的?B+R?(自行车加停车)设施,缩短居民出行时间,至2040年,将生活性平均出行距离控制在2.5公里以内。对社区内的次干路、支路规划设计将遵循慢行优先的路权分配原则,采取分隔、保护和引导措施,保障慢行交通的安全性。
强化亚太航空枢纽地位
《上海2040》还提出要从?海陆空?各个方面提升上海对外交通能力,强化亚太航空门户枢纽地位:
提升航空枢纽能级。拓展浦东国际机场的设施规模,着力提升浦东、虹桥机场保障能力,至2040年上海航空枢纽设计年客运吞吐能力1.6亿-1.8亿人次,旅客中转率、国际客流比例提高至20%~25%和40%以上;货邮运量1000万吨左右。
推动国际海港枢纽功能升级。至2040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在4500万TEU左右;拓展国际邮轮航线,年客运吞吐量达到500万人次左右。巩固提升国际海港枢纽地位,支撑长江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提高港口国际、国内中转能力,上海港国际货物中转比例达15% 以上。
优化完善港口功能布局。上海港形成以洋山深水港区、外高桥港区为核心,杭州湾、崇明三岛等港区为补充的格局,其中洋山深水港区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深水枢纽港区、国际远洋集装箱班轮的主靠港。突出江海联运,加快高等级航道和配套港区建设发展,至2040年水水中转比例达到60%以上。
增强铁路枢纽辐射服务能力。强化上海铁路枢纽作为国家铁路网主枢纽的地位,实现铁路占对外客运比重达到65%左右。优化京沪(沪汉蓉)、沪昆等既有铁路通道服务容量和品质,加快推进沪通铁路、沪乍杭铁路、沪杭城际铁路等规划铁路,规划新增沪苏湖铁路,研究控制北沿江铁路和沪甬铁路。
继续优化完善客货枢纽布局。在保留虹桥站、上海站、上海南站的基础上,结合强化浦东国际机场对外衔接的功能需求,新增国家沿海通道上的上海东站,拓展浦东对外交通格局。
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之城
?未来,决定一座城市竞争力的,不是有多大的产量产值,而是你有多强的创新能力。?庄少勤说,未来的上海,应该便利各类高质量人才集聚在此工作、生活、创业,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从而激发城市不断形成有机生长的旺盛生命力和持续竞争力。
?上海2040?提出,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加快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引领创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全球金融、贸易功能,提升全球经济辐射力。进一步突出?文化兴市、艺术建城?理念,塑造国际文化大都市品牌和城市整体形象,建设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扩大国际文化影响力。发挥上海制造业优势,将承载国家战略功能、具有一定规模的高端制造业基地予以长期锁定,用于保障高端制造业发展,产业基地内用于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公里。做强城市核心功能,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逐步推动城市非核心功能向郊区以及更大区域范围疏解。
同时,建设更开放的国际枢纽门户,完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形成国际(含国家级)枢纽-区域枢纽-城市枢纽的枢纽体系,建设浦东枢纽、虹桥枢纽和洋山深水港区国际级枢纽,进一步巩固提升上海亚太地区门户枢纽的地位,加强对区域的辐射和服务能力。形成?一张网、多模式、全覆盖、高集约?的轨道交通网络,强化新城与主城区、两场之间、新城与重点镇之间的快速联系,至2040年,基本实现10万人以上新市镇轨道交通站点全覆盖。完善城市物流格局,形成以沿海、沿江、沿湾为主、沪宁、沪杭为辅的物流通道布局。
另外,在满足生态安全、资源安全、运行安全的基础之上,打造与创新经济和创新发展相适应、促进生活和工作方式转变的智慧互联、文化教育、科研创造、健康休闲、社会关怀等空间和基础设施,全面满足人口结构优化的不同需求,吸引更多的高质量人才工作、生活、创业,从而激发城市不断形成有机生长的旺盛生命力和持续竞争力。
更富魅力的幸福人文之城
一座让人有幸福感的城市,必须是宜居的。
为此,?上海2040?,着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营造幸福宜居社区。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构建可负担、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新增住房将重点向新城和中心镇倾斜,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城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租赁性住房在住房供应总量中的比例;提供人才公寓、国际化社区等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推进老旧住宅的可持续使用。
住下来,还要生活方便。规划提出完善公平共享、弹性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至2040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将达到100%;加强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休闲等设施的建设,提供覆盖全年龄段的公共服务保障;打造一个24小时运营的城市,保证市民能够享受更长时间的公共服务、交通出行和夜健身环境。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适老性住宅,提高社区适老性设施建设标准,实现全市新增住宅适老性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构建无障碍的公共活动网络,建立终身学习成长的服务体系,形成有安全感和归属感的社区空间。
人的幸福感还来自于文化的滋养。?上海2040?着眼于保护城市文化战略资源,逐级分类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自然文化景观保护线、公共文化服务保护线等三类文化保护控制线。其中,历史文化保护线和自然文化景观保护线中的保护范围作为文化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文化保护政策。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形成?拥江面海、枕湖依岛、河网交织、水田共生?的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国际化大都市和江南水乡风貌特色。
另外,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构建高品质公共空间网络。建设高效可达、网络化、多样化的公共空间,增加广场、公园等独立占地的公共开放空间,同时积极开放学校校区(尤其是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各级行政办公园区等的附属公共开放空间。提高社区公共空间规模和密度,保证每个社区生活圈的公共开放空间(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5分钟步行可达率达90%以上。推进?通江达海?的蓝网绿道建设,建成226条水绿交融的河道空间,形成总长度逾2000公里的慢行休闲网络,承载市民健身、休闲等功能。提升公共空间文化艺术内涵,美化城市?第五立面?,加强对雕塑、色彩、照明、广告等景观要素的整体规划。
更可持续发展的韧性生态之城
一座城市要带给人幸福感,无疑也应该是环境和谐、生态优美、安全可靠的。
在?上海2040?中,提出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市碳排放总量与人均碳排放于2025年达到峰值,至2040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减少15%左右。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水系连通性,市域河面率提高至10.5%左右,提高城市防汛除涝能力;增强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能力。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极端气候影响。
规划提出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体系,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至204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在生态空间格局上,郊区以10 片生态保育区和9 条生态廊道等生态战略保障空间为基底,推进生态林屏障建设,保护滨江沿海生态岸线和滩涂,推进国家公园以及郊野公园建设;中心城周边地区以外环绿带、近郊绿环和16条生态间隔带为锚固,防止主城区进一步蔓延;中心城内加快实施10片楔形绿地,结合重要转型地区新增若干100公顷以上大型公园,加强13条滨河绿带建设。将市域生态网络空间和重要的现状生态要素划入生态保护控制线。
按照?上海2040?的规划,未来上海将显著改善环境质量。力争2040年PM2.5浓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左右,高度聚焦水环境改善,2030年前实现水功能区全面达标。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测、修复和控制。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
此外,构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水资源、能源供给安全,完善区域、市域供水格局;增加上海北部外来电源接受通道,完善市外来电供应格局,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强化防灾减灾救援空间保障,提升社区安全韧性水平。至2040年,中心城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0-3.0平方米,中心城以外达到3.0-4.5平方米,满足市域范围内医疗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小于8分钟。提升城市信息安全水平,建立全球先进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公示《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已经编制完成,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草案内容,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现进行草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8月22日至9月21日止。
二、公示地点:
1、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大厅,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100号。
公示期间每日16:00-20:00(19:30停止入场、周一闭馆),市民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换票入场。
2、各区展示点(详见?上海2040?官方网站公示)
3、政府网站
?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上海2040?官方网站:www.supdri.com/2040
?上海2040?官方微信公众号:shanghai2040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上海2040?官方网站:www.supdri.com/2040
2、?上海2040?官方微信公众号:shanghai2040
3、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4、热线电话:63193413、62470681(工作日9:00-17:00)
5、邮寄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9号,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00003。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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