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林业局的 林规发(2015)57号文件

2.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20)

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4.国家公园促进旅游业国家公园和生态旅游

5.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6.国家对树木保护有哪些管理规定和法规?谢谢!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8_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淄博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管理、服务和监督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动物园等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供公众游憩、观赏、健身、文化或者开展公益性活动的公共绿地和休闲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和专类公园等。第四条 公园的管理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公益性质,坚持党委领导、主导、社会参与、科学管理、规范服务的原则。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公园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由保障的公园,其管理养护等必要支出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园事业健康发展。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自然和规划、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前款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为公园主管部门。

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园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公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市、区县人民组织编制公园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名录包括公园的名称、类别、位置、主管部门等内容。第八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参加志愿活动等方式,依法参与公园的管理与服务。第九条 投资建设的公园,由市、区县人民指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公园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

前款规定的公园管理机构和公园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为公园管理服务单位。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园,建设单位应当将管理服务单位有关情况报公园主管部门。第十条 公园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和服务制度;

(二)管理维护公园的绿化景观和游憩、服务等设施;

(三)负责公园的安全管理、卫生保洁、动植物保护、游览秩序维护等;

(四)管理公园内文娱、健身、配套商业服务等活动;

(五)建立健全公园档案并妥善保管;

(六)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职责。第十一条 公园的设施维护、植被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构)筑物、雕塑、景观墙以及各类设施、设备应当保持完好、整洁,没有安全隐患;

(二)道路、地面应当平整完好,路缘石顺直无缺损;

(三)座椅、直饮水设备、健身设施、游乐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好无损,功能完善;

(四)植被生长良好,植物造型美观;

(五)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保护完好;

(六)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污物、痰迹以及烟头等杂物;

(七)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等有关规定设置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箱体干净整洁,周围地面无污渍;

(八)景观水体清洁、无异味,水面无废弃物、藻类等漂浮物;

(九)鼠、蚊、蝇、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符合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公园应当每日向公众开放。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三日通过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公告,并在公园入口处公布。第十三条 实行门票收费的公园或者公园内的收费经营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儿童、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和军人等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票价种类、优待对象、优惠幅度以及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

需要调整门票价格或者经营项目收费标准的,按照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公园管理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园主要出入口设置平面图、游园示意图,停车场、主要道路出入口和交叉处应当设置导向标志,景点附近可以设景物介绍牌。

有条件的公园应当设置便民服务点,向游人提供爱心药箱、便民雨伞、多功能充电、应急工具、休憩饮水、轮椅、婴儿手推车等服务。

公园管理服务单位可以通过电子信息屏、触摸屏、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向游人提供服务电话、景点导览、服务设施位置、疫情防控、天气预报、出行提示等信息。

国家林业局的 林规发(2015)57号文件

1.国家森林公园搞旅游开发吗

江苏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江苏省句容市北部,312国道南侧,沪宁高速以北,距南京、镇江、句容30公里。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是国家森林公园,被国家旅游局评为4A级风景名胜区。森林覆盖率高达92%。山里有将近100棵古树。清朝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六下宝华山,种下了六颗渔岛松。总的来说是南京人不错的后花园,不过说实话发展真的一般。虽然宝华山的宣传通过312国道一路可见,——国家4A级景区的称号确实很响亮,但夫子庙至少也是5A级的想法已经失去了大半。那天有点雾。我没有不要指望早晨太阳会再次照耀。真正的半山CS需要穿统一的衣服,果断让人烦死了。真的好玩吗?不一定。地形不给力,分红蓝队。事实上,那些不不喜欢这种游戏好像都是来凑热闹的~装备格外的重,让人失去了大部分玩的兴趣。所谓的炮山节,其实只是爬山休闲而已。具体景观延伸介绍。1.宝华山的龙昌寺始建于田亮元年(502年),至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最高峰时有3000多名僧尼,全国70%的僧尼在此受戒,使其法家第一名山。寺环台,千人锅,国内最高。中国仅存明代建造的青铜殿和两座无梁殿。天坛大佛由香港宝莲寺捐赠,供奉于大雄宝殿,高7.84米。2.宝华山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六下包华,历代无数文人墨客爬山、游寺。墨宝,他留下了许多故事和诗篇。3.宝华山森林景观独特,森林覆盖率达92%。公园自然保护区占地115公顷,有维管束植物529种,隶属于124科352属。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广玉兰和南京椴是宝华山的特有种;宝华山还有毛竹、毛竹、毛竹等野生物种,被誉为竹海。华山有丰富的珍贵动物,有獐子、狐狸等20多种兽类,画眉、八哥、白鹭等近百种鸟类,具有很高的观赏和研究价值。4.宝华山是秦淮河的源头之一。据史料记载,秦淮河有两个源头,其一是句容宝华山。宝华山泉流向江宁方山,经同济门进入南京城。有四个字符,秦淮之源,出自秦淮河源头的甘龙御笔。5.观景台是观察宝华山的好地方。在这里,犹如坐在莲花中,群峰环绕,云雾缭绕,宛如仙境。6.宝华山也被称为城市氧吧。它不仅是开展自驾游、山地车、户外拓展、野外训练等体育活动的理想场所,也是人们远离喧嚣、融入自然、呼吸自然的休憩场所。

2.国家森林公园可以开发吗

是的,崇明岛已经被上海合并,现在变成了上海崇明县。国家将大力发展旅游生态岛。崇明现在除了前卫村农家乐,还有长兴岛公园,是上海六大郊野公园之一,超大型森林公园。

3.森林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

1982年12月,院命名的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森林公园一词主要在中国大陆使用,是各类森林公园中级别最高的。中国的森林公园分为三个等级: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张家界市。1982年9月25日,经院批准,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张家界林场正式命名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1992年12月,应时砂岩峰林被联合国列为《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04年2月,被列为世界地质公园。公园总面积为4810公顷。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风光因峰而奇,因谷而幽,因林而美。其间有3000多座奇峰,如人似兽,器似物,形象生动,气势雄伟,有三千奇峰八百美水。主要景点有金鞭溪、袁家界和杨家界。

4.国家森林公园内可以搞建设吗

国家森林公园(NationalForestPark)是指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观集中,具有较高的观赏、科学和文化价值,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知名度较高,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从事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作出批准其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国家森林公园

公园是为了短期自由度而修剪的森林,或者是逐渐改造形成一定景观体系的森林。建立森林公园的目的是保护其范围内的一切自然环境和自然,为人们提供一个休闲、疗养、避暑、文化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

命名的一般规则

国家森林公园命名通则(少数例外):均以省级行政区划加森林公园地名加国家森林公园,但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的国家森林公园大多不加省名;简称森林公园加国家森林公园,只有位于上海的那部分国家森林公园必须命名为直辖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缩写基本上是直接加国家森林公园去掉省级行政区划名称后。

5.国家森林公园搞旅游开发吗现在

千松坝景区目前正在开发中。

千松坝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坝上高原与冀北山区交汇处。它是京北第一草原它是以生长在山谷和沟壑中的数万棵原始云杉命名的。景区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是集山、林、草、花、溪为一体的自然生态旅游景区。这里早晚温差大,夏秋平均气温17.4,海拔1550-1892米。

当前位置1982年,院将国有的张家界林场命名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湖南大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的称号最早是由中央认可的。公园主体不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形:

张家界砂岩峰林地貌是一种独特的地貌和自然地理特征,发育于泥盆系云台观组和黄家庆组,峰林集中分布面积86平方公里。是在特定的地质构造、特定的新构造运动和外力作用条件下形成的世界罕见的独特地貌。

公园内有3000多座石崖拔地而起,其中1000多座高达200多米,金鞭岩高达350米。其个体形态有方山、阶地、峰墙、峰丛、峰林、石门、天生桥、峡谷、山谷等。

以公园内的砂岩峰林景观为核心,以喀斯特景观为衬托,以形成的地质剖面、特殊化石产地等大量地质遗迹,构成了独特的砂岩峰林景观组合景观。

字体26.国家森林公园搞旅游开发吗知乎

五A景区将在包装、宣传和市场营销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

牛亮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海拔1000-2802米,总面积2123公顷。它距离西安42公里安。秦岭长隧道穿腹而过,S102省道直达公园入口。

其茂密的原始森林,幽静的潭溪瀑布,独特的峡谷风光,是都市人休闲的好去处。在过去的一年里,柞水县筹集资金3200万元,在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修建了13.9公里的旅游专用道路,在牛岭谷修建了3.7公里的人行步道,并完成了景区的部分河岸、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一期工程基本结束,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的一些谜团被揭开。

7.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公园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者从事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林业部主管国家森林公园工作。当地人民的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工作。

第四条在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等单位业务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经营管理机构;但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管理机构也是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仍为事业单位。

第五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公园管理机构有权经营和管理公园内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风景名胜、各种设施等。这是根据法律确定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观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声誉较高;

(2)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观相对集中,具有较高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知名度;

(3)市、县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色鲜明,景点、景物具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

第七条建立国家森林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图表、照片等材料,报林业部批准。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组织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林业部备案。修改总体规划设计必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

第八条当地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人民的领导下同级,加强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森林的设立、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改变隶属关系的审批

第十一条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毁林开荒和毁林石、砂、取土等毁林行为。

在森林公园内伐林木,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律、管理规划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占用、征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占用、征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并向人民州按法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缴纳相关费用。

按照前款规定,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国有林地,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取门票及相关费用。在森林公园内设立商业网点,必须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并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向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和游客应当保护森林公园设施,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设施和标志,维护旅游秩序。

第十六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第十七条森林公园的治安管理,由当地林业公安机构负责。

第十八条在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破坏森林公园森林和野生动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国家公园能不能进行旅游开发

2021年甘肃省重点建设项目具体清单

一、规划新的建设项目(70)

1.兰州新区现代农业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凉州区五营五干地区水库整治工程

3.永靖县黄河刘家峡库区北岸综合治理及优质开发项目

4.张掖城市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5.甘州区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6.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7.六盘山地区中卫至平凉至庆阳铁路(甘肃段)

8.8.金牙至河口(张家台)公路工程。G309线

9.S03天水绕城高速公路

10.S44康县至略阳高速公路王官至白鹤沟段工程

1.G312线付家窑至苦水段公路工程

12.S36临洮-乐康-广河高速公路

13.G569曼德拉至大同公路武威至仙米寺公路项目

14.玉门东镇至玉门老城至金池高速公路

15.张掖现代有轨电车S1线工程

16.甘肃(敦煌)国际机场建设项目

17.润泽(临洮)智汇产业创新城项目(一期)

18.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站项目

19.陇东至山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

0.2021九湖DC项目配套风电项目200万千瓦

21.庆阳油气产能建设项目(2021年)

22.灵台电厂建设项目

23.正宁电厂二期工程

24.甘肃电投长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3、4号机组)

2575.5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26.清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27.甘肃中部750kV电网主网架改造工程

28.甘肃省2021年农村电网巩固升级工程

9.会宁县当先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30.环县毛静二期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31.甘肃东方钛业硫磷铁钛锂绿色回收产业专家

38.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

39.天水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项目(二期)

40.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郑起藏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41.甘肃省科学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

4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5G网络建设项目

43.平凉国威淀粉有限公司每年加工150万吨玉米来生产淀粉。

40.庆阳宏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双氧水和2万吨吗啉项目

45.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1年5G建设项目

46.白银炉技改升级项目

47.金川集团公司镍精炼加压系统优化升级技术改造

48.靖远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冶炼渣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及产业优化(二期)项目

49.甘肃陇东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50.白银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

51.兰州第二医院第三医疗综合楼工程

52.酒泉人的搬迁s医院及传染病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5.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54.甘肃省武威市肿瘤医院整体搬迁及功能提升工程

5.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

56.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项目

57.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项目(二期)

58.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项目

59.靖远三中、清华校区实验学校项目

60.北京八中兰州分校高中新项目

61.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

62.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63.天水市南北山区乡村振兴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64.迭部县扎嘎纳生态旅游健康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65.临夏华谊兄弟星空美好生活综合体项目

66.绿地环球贸易港项目(一期)

67.兰州恒大文化旅游城一、二期工程

68.白银唐岛文化旅游生态城项目

69.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项目

70.兰州新区化学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二。续建项目(116个)

1.洮阴供水二期骨干工程

2.引洮二期工程配套城乡供水工程

3.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

4.天水市曲溪城乡供水工程水源及输水隧洞线路

5.黄河流域平凉市林草生态扶贫及后备林建设项目

6.酒泉市肃州区红水河水库工程

7.古浪县生态移民及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项目

8.甘肃盐环提黄专项甜水堡整治引水工程

9.董志远水厂建设项目

10.陶赖江嘉峪关安源沟至甲久界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1.福建圣农1.2亿羽肉鸡产业链项目

12.中以(酒泉)绿色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

13.庆阳维和乳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功能性液态羊奶产品产业链开发项目。

14.中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建设项目

15.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16.甘肃工业废弃物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程

17.白银市静乐区环境治理项目

18.金塔照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19.渝中生态创新城污水处理厂新项目

20.西宁至成都铁路(甘肃段)

21.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含陈家沟煤矿专用线)

22.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

36.合作高速公路S10凤县(陕西)至卓尼至合作段(一期工程)

37.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项目

38.G244线庄良(陕甘界)至庆城段公路

39.S32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

40.定西至临洮高速公路

41.41号高速公路。G341环县十里沟口至车路交县

45.景泰至澧县高速公路陇南段工程(陇南境内)

3.临洮(安家嘴)至临夏公路

48.S38王格尔塘至夏河高速公路项目

45.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二期工程(白银至中川段)

46.陇西至张喜安高速公路

47.S10陕西凤县至合作高速公路马武至西宅段一期工程(白土坡至西宅段)

48.G215线马鬃山至桥湾公路工程

49.S104线兰州沈家坡至阿干镇(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段

50.S06酒泉加关羽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嘉峪关段)

51.中川机场T3航站楼连接线工程

52.S18张掖至苏南公路张掖至乐康段工程

53.兰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54.天水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二期)

55.张掖丹霞轨道交通项目

56.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57.甘肃(天水)陆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8.新开兰州新区向西开启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

59.张掖市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60.金昌江楠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园项目

61.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

60.九湖DC输电工程配套90万千瓦风电项目

3.2020年108.04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

64.玉门凯盛大明太阳能光热及光伏发电聚光材料生产线及深加工项目

65.安定区华家岭西风电场建设项目

66.通渭风电基地尖岗山、四子川风电场建设项目

60.甘肃光热阿克塞5万千瓦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

68.陇西县盘龙山20万千瓦风电场建设项目

69.甘肃中部330kV电网优化与中兰电气化铁路供电集团工程。

70.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堆、实验平台及配套工程

71.嘉峪关综保区建设项目

72.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73.平凉智能终端光电产业园项目

74.鲍方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75.CRRC兰舟机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艺水平提升建设项目

76.多糖蛋白结合疫苗新生产车间项目

77.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

70.甘肃德同国钛金属有限公司30kt/a转子级海绵钛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79.兰州联想科技城项目

80.兰州新区专业专用化学工业园孵化基地项目(B区)

80.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

82.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镍火法冶金系统集成创新改造项目

83.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84.甘肃同位素实验室一期工程

85.甘肃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项目

86.兰州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87.第一人榆中县人民医院迁建新址工程。

88.甘肃省中医院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89.天水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90.甘肃明德职业教育学院项目

91.临夏职业技术学校(临夏技校)

92.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项目(一期)

93.西北师范大学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94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20)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规发〔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林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推进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的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见附件),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15年5月4日

附件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推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森林公园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申报、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以下简称“计财司”)会同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以下简称“场圃总站”)负责总体规划的审核、批复和实施监督工作。

第四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规划技术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的要求。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五条 规划编制内容应当包括基本情况、生态环境及森林风景、森林公园发展条件分析、总则、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效益评估、保障措施等20个部分,具体见所附编写要求。

第二章 规划上报

第六条 总体规划编制或者修编完成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审查。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同时,要广泛征求所在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境保护、规划、交通、旅游等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意见。

第七条 总体规划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国家林业局。上报的材料包括:

(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二)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批复文件;

(三)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四)评审意见;

(五)总体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第八条 计财司负责上报材料的登记,材料不齐全的不予登记,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完善材料。自登记之日起,启动规划审批程序。

第三章 规划审批

第九条 总体规划登记受理后,由计财司在2个工作日内将上报材料转送场圃总站,并与场圃总站共同进行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

第十条 专业审核。计财司和场圃总站联合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核专家库”,具体运行管理由场圃总站承担。

场圃总站收到上报材料后,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核专家库抽取相关专家,在5个工作日内将总体规划送达专家。审核专家于10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审核意见提交场圃总站。

第十一条 业务审核。计财司和场圃总站在收到上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出业务审核意见。

场圃总站对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分析,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总体规划的最终审核意见。必要时由场圃总站会同计财司召开总体规划审查会或者组织进行实地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 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总体规划,由场圃总站将总体规划修改意见通知单下达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修改意见通知单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文本和相关材料报送场圃总站,场圃总站审核后提交计财司。需要复审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对审核通过的总体规划,计财司在收到场圃总站最终审核意见后,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文件。

第十四条 批复文件下达后,由场圃总站负责在中国森林公园网和中国林业网对所批复的总体规划进行公告,并建立档案予以保存。

第四章 规划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总体规划批复后,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批准后的总体规划需要进行修订的,应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修订后的总体规划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总体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计财司会同场圃总站,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提出修编或者新编意见。

对于不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和建设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管理,确保总体规划质量。未经上述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林业审批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写内容要求

一、基本情况的要求。包括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沿革、森林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等。

(一)自然地理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条件、森林动植物等。

(二)社会经济条件。包括人口、经济、交通、电力、通讯等。

(三)历史沿革。包括历史沿革、森林公园设立、管理机构建设、管理等。

(四)土地利用状况。包括土地与的权属(国有土地要注明林权证上所标明的使用权人)、地类构成、利用程度等,集体林区要说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使用及林农合法权益保护等情况。

(五)森林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包括公园内基础设施条件、景区景点建设现状、旅游开展情况等。

二、生态环境及森林风景的要求。包括生态环境评价、森林风景调查与评价、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劣势、森林公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

(一)生态环境评价。包括地表水质量、大气质量、土壤质量等。

(二)森林风景调查与评价。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可借景观、森林风景质量评定等。

三、森林难公园发展条件分析的要求。包括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

(一)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劣势。包括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适游期等。

(二)森林公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包括国内外旅游发展形势、地方重视程度、当地旅游供需情况等。

四、总则要求。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目标、规划分期等。

五、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的要求。包括森林公园性质与范围、森林公园主题定位、森林公园功能分区、分区建设项目及景点规划、森林公园发展战略、主题定位与营销策划等。

(一)森林公园性质与范围。性质依据森林公园的典型特征、主要功能来确定,规划范围是森林公园设立的批复范围。

(二)功能分区。包括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和管理服务区等。

(三)分区建设项目及景点规划。包括各个功能区规划建设的项目,涉及保护、游憩设施、接待设施、科普宣教设施等。

六、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的要求。包括森林公园环境容量、游客容量以及旅游区位分析、客源市场分析、游客规划预测等。

七、植被与森林景观规划的要求。包括规划原则、植被规划、森林景观规划、风景林经营管理规划。

八、与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包括规划原则、重点森林风景保护、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

九、生态文化建设规划的要求。包括规划原则、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和布局、生态文化设施规划、解说系统规划。

十、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的要求。包括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定位、游憩项目策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游线组织规划。

十一、基础工程规划的要求。包括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供电规划、供热规划、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工程规划、旅游安全保障系统与设施规划。

十二、防灾及应急管理规划的要求。包括灾害历史、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规划、其他灾害防治、监测与应急预案。

十三、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

十四、社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包括居民点分布现状分析、社区发展规划原则、社区发展规划。

十五、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估、取对策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十六、投资估算的要求。包括估算依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十七、效益评估的要求。包括生态效益评估、社会效益评估、经济效益评估。

十八、分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包括近期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中远期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十九、实施保障措施的要求。包括法制保障、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等。

二十、图纸要求。包括区位图(对外关系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森林风景分布图、客源市场分析图、功能分区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与其他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关系图、景区景点分布图、植物景观规划图(林相改造图)、游憩项目策划图、游览线路组织图、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给排水工程规划图、供电供热规划图、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工程规划图、环卫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图。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公园服务和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公园的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园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场所,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包括规划确定为公园用地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农业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市、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确定公园建设总量与规模,保障公园建设、管理和养护所需经费,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属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自然、生态环境、林业、文广旅体、公安机关、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级分类管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编制公园名录、类别和等级,报市人民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公园名录应当根据公园建设和管理情况定期调整、更新。第六条 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公园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公园游园守则,并报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第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资助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园建设。

鼓励、支持并引导公众、志愿者参与公园日常管理和服务活动。

鼓励公园日常管理中的绿化养护、卫生清扫保洁、公园设施管养、水体灯饰电器设备管理维修、安全保卫巡查等工作逐步推向市场。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与环境保护、湿地保护和水保护利用等有关规划相衔接。

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布局、功能形态、周边景观风貌控制等内容。经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非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随意修改;因公共利益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公益性质和使用属性。

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等公益性市政建设项目确需改变公园用地使用性质的,按照就近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用地的原则编制公园用地调整方案。

公园用地调整方案应当由市自然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调整方案进行评估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进行规划调整。第十条 公园设计应当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持续性能耗等因素,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进行建设,推广应用绿色照明、中水利用、园林垃圾化利用等环保节能技术和新产品。

新建公园应当设计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实现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提高雨水利用,广泛应用微喷、滴灌、渗灌、中水利用等先进节水技术及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推进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和公园设计规范等要求,组织编制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经依法审定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体量、外形、色彩应当与公园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协调,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应当预留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位置。

公园内设置水、电、燃气、通信等管线应当尽可能埋地铺设。未埋地铺设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根据公园的条件逐步进行改造。

国家公园促进旅游业国家公园和生态旅游

一、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森林公园划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森林公园。”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森林公园面积不少于四百公顷,但是,在城区和有特殊保护、开发价值的森林公园可以适当放宽面积限制;

“(三)森林覆盖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四)森林公园风景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风景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

“(五)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界线明确;

“(六)有相应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纲要,以及重要的图表、影像等资料;

“(二)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与森林公园涉及的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等自然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

“(四)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及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等说明材料;

“(五)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的书面意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向省人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会同省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国土、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文化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由省人民批准公布,并报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省级森林公园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设区的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六)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需报省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需报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组织专家、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听取公众意见。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七)将第十八条修改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修改。”二、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

(一)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旅游项目的,应当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二)删除第二十二条。

(三)删除第二十九条。三、江西省矿产开管理条例

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矿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矿权抵押时,其矿区范围内的矿设施和相关地质资料随之抵押。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抵押情况告知发证机关,并附送抵押合同副本。

“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拍卖、变卖矿权,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抵押权人符合矿权申请人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矿权转让的规定,办理矿权转让手续,成为矿权人。”四、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一)删除第十一条。

(二)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已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教堂,可以举办宗教培训班、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三)删除第三十五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1.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

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用途:世界上最大、最高的三江源国家公园经过三年的试验已经初具规模,预计今年正式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任说,三江源国家公园将被打造成中国的一张名片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系统的原始保护模式,高山生物的天然种质库,野生动物的天堂,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的平台,生态环境研究基地,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窗口,以及净土为了子孙后代。

三江源国家公园位于青海省,包括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三个公园,涉及果洛玛多、玉树治多、曲麻莱、杂多四个县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31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713.62米,拥有世界高海拔地区特有的大型湿地生态系统。它被称为中国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为保护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和世界独特的高山生物自然种质,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2016年3月,两办发布《试点方案》,拉开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践探索的序幕。

2.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论文

建设美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家公园制度、建立一带一路国际绿色发展联盟,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环保交流合作,中国一直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贡献了中国s智慧与中国美国对世界生态环境保护的力量。

3.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会议

国家公园(NationalPark)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

最早的国家公园世界上最大的公园是1872年在美国建立的黄石国家公园。

4.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认知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管理。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公益事业。鼓励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

5.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企业等级评定与认证

目前山西省有两大汾河公园:太原汾河公园和临汾汾河公园。

太原汾河公园是汾河太原城区段经过水利治理和绿化美化后形成的滨水公园,全长18多公里。

一期启动区总绿化面积130万平方米,水面170万平方米。共种植乔灌木183种2.4万株,草坪82万平方米,空地宿根花卉1万余株(丛),形成宽100米、两侧长6公里的绿色生态廊道。

一个个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建筑精美的景点星罗棋布,掩映在绿树鲜花之中。

太原汾河公园北起柴村桥北侧,南至祥云桥南侧。

2014年将启动三期工程,南至规划12号线以南,北至中北大学老龙头景区。

临汾市汾河公园创建于2009年5月。它位于临汾市汾河之畔,面对卧牛古城在东部,河西新城在西部,亲情洪洞在北方屈

临汾汾河公园由临汾汾河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营。

当前位置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公园有明显的区别。世界地质公园的形成历史悠久,具有重要的地质和历史研究价值。因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地质景观,这是地球随时间演变的结果。

国家公园(Nationalpark)是国家批准废弃的最高级别的公园,目的是保护具有民族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自然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与其环境和文化相适应的精神、科学、教育、休闲和机会。

6.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区别

国家湿地公园的主管部门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类保护管理战略的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的直接有效途径。它是全国性的。公园以湿地景观为主,具有重要或特殊的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

7.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的关系

公园在古代指的是官园,在现代指的是由建设和经营的作为自然观赏区,供公众休息和游玩的公共区域。它分为城市公园和主题公园。当地市县投资建设和管理。从各地的经营情况来看,很多都成了人们免费游玩的非营利性场所。国家公园是为保护自然生态、野生动物、自然景观、地形和地质以及历史遗迹而保留的指定区域。它通常归所有。它限制工商业投资、人类居住、伐木、放牧和其他活动。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某个地方免受人类的开发和污染,也是为了给人们提供高质量的活动、自然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的场所,以培养人类高尚的情操。

8.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的概况

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个层次。

其中,国家公园的保护强度和保护水平最高,是中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美国的自然生态系统,拥有最独特的自然景观、自然遗产的精华和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最近国家公布了《国家公园设立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公园的准入条件包括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管理可行性三个原则。

9.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企业等级评定与认证工作的具体建议

加快制定和修订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法律法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的优先领域的生计和福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中央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和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期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与此同时,中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成为人们的一大苦恼民生之痛这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二、深入贯彻西安J

要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的增长点幸福生活,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示中国的动力点的良好形象。

第三,全面加强党美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设计、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院重大政策措施。

1.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2.强化考核问责;严格问责。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化;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注重法律监督;推行全民统治。

动词(verb的缩写)促进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源头控制,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全面节约能源,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优化。

2.促进能源的全面节约。加强能源水消耗和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土地节约和水管理制度。

3.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6.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3.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4.加强土地绿化和扬尘治理。

5.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七、集中力量打好清水战役。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扎实推进河湖水系治理,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张,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重污染水体和不达标水体。

1.打好水源保护战。

2.打好城市黑臭水处理攻坚战。

3.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4.为渤海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5.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控制农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的土壤环境风险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加快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导向。加快制定和修订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法律法规。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5.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动全国和世界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促进生态文化普及。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10.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研究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

国家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主管国家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当地人民的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当地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指派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景观的保护和利用。

第五条国家森林公园的主要功能是保护森林景观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

第六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

第七条国家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森林公园合并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八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景观的自然特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分保护森林景观、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

(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的道德意识;

(3)便于组织和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活动,并向公众对自然和环境的全面体验;

(四)自然景观,严格控制人工景点的设置;

(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还应当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

第九条已建国家森林公园的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或者交叉的,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相协调

经批准的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5年内不得修改;因国家或省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国家森林公园建立后,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人工设施。

第十二条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三条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其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相应的废水、垃圾处理和消防设施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国家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改造、拆除或者迁出。

在国家森林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时,应当取措施保护景观和环境;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第十四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公园内森林和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

由于提高森林景观质量或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需要,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树木可以以可更新的方式进行抚育和伐。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但保护森林等风景、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和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保障游客安全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除外。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和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景观质量明显下降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森林公园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后,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和征用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因实施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给国家森林公园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景观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重要森林景观的监测,必要时可以划定重点保护区。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和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树木,保持地方森林景观的主导特色,提高森林景观的观光、观赏和科普价值。

第十八条国家森林公园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擅自折、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

(三)刻划、污损树木、岩石、文物和坟墓;

(四)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公园设施;

(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废水、废气,乱扔垃圾、废渣、垃圾等污染物;

(六)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七)擅自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八)擅自圈、填、堵、断自然水系;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告知游客保护森林的注意事项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承办单位按照备案的活动方案开展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对搭建的临时设施,组织者应当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并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森林公园可以出售门票并收取相关费用。国家森林公园的门票和其他经营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主要用于森林景观的培育和保护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国家森林公园可以取减免门票或者设立免费开放日等形式。为老年人、儿童、学生、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如需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联合进行的,应向人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省级以上人民备案。

参与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服从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主体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变更国家森林公园被许可人。

第二十二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森林公园的范围并设立标桩。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未经国家林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森林公园的名称和专用标志。

第二十三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讲解制度,开辟展示场所,设置古树名木和主要景观的讲解标志,提供宣传资料和讲解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向公众介绍自然科学普及知识和社会历史文化知识。

第二十四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突发应急预案。

无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得对外开放。

鼓励国家森林公园购买责任保险,提高应对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游客容量组织安排旅游活动,不得超过最大游客容量接待游客。

进入国家森林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国家鼓励在国家森林公园内使用低碳、节能、环保车辆。

第二十六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和防火管理,建立森林灭火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七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森林公园内及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林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其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的管护和游客接待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按要求向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报送森林景观保护和利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应当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总体规划,擅自变更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活动的;

(二)不按照规定从事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的;

(三)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的景观和生态有重大影响,或者森林景观质量明显降低,未取得国家森林公园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范围许可的;

(四)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主体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国家森林公园被许可人变更手续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森林公园未编制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或者经责令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导致国家森林公园主要功能无法发挥的,国家林业局可以撤销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质量下降的,经中国森林景观评价委员会专家评审,由国家林业局注销国家森林公园。

被撤销的国家森林公园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设立国家森林公园。

第三十三条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森林公园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对树木保护有哪些管理规定和法规?谢谢!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

(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法律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有如下几种规定及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4、 《森林防火条例》

5、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6、 《森林伐更新管理办法》

7、 《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8、 《林地管理暂行办法》

9、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0、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11、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2、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13、 《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

14、 《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

森林保护法有哪些规定 

1、 地方各级人民关于森林保护的职责 《森林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在森林保护中的职责:一是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二是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三是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2、 护林员的委任和主要职责 根据《森林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委任。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的行为。对造成森林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3、 森林公安和森林武警的职责 根据《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4、 地方各级人民在森林防火中的职责 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给予医疗、抚恤。 五、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森林保护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