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口川汇区建设路北要拆迁吗

2.蚌埠怀远荆山湖蓄洪区拆迁补偿标准来了!内附详情!

3.汕头市小公园的改造困局

4.福建省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5.2019年常州市棚户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6.华不注山的华山片区开发建设

周口川汇区建设路北要拆迁吗

南公园地块-南公园拆迁补偿标准

周口川汇区建设路北要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口市自然和规划局会同人力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征收土地范围。宗地一:纬四路南侧、轻工一路西侧。宗地二:建设路北侧、八一路东侧。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建东社区集体土地0.7033公顷,其中耕地0.1908公顷、草地0.2439公顷、建设用地0.2686公顷。拟征收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高庄社区集体土地0.9339公顷,其中耕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0.9328公顷。征收目的宗地一拟用于公园绿地。宗地二拟用于商业用地。补偿方式和标准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取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周口市人民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规定执行。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安置对象: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拆迁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安置方式: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3、第三产业安置。4.拆迁安置。社会保障按照《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其他事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周口市自然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蚌埠怀远荆山湖蓄洪区拆迁补偿标准来了!内附详情!

我是怀远县白莲坡镇姚山村荆山湖蓄洪区的拆迁户

有以下问题向领导咨询:

1、房屋面积超过100平方的,100平方以内补偿85000元,100平方以外的每平方按905补偿;房屋面积小于100平方的,哪怕只有三、四十平方也补偿90000元(其中有5000元属于按期拆迁奖励),是房屋面积小就按户补偿,面积大就按平方补偿?这样补偿合理吗?有什么文件依据?

2、安置房面积和原拆迁房面积同样大,如果不要拆迁款,要同等面积,还要自己出钱吗?

3、安置房面积小于拆迁房面积,如何补偿?

4、村干部说每人安置房面积只有30平,不是45平,是否合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家8口人,房子面积300多平,不包括厨房,盖房子加装修花了三十多万,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多万,到现在还没还清,按照村干部说的拆迁方案,我家还要花10多万购买安置房,面积只有240平方。以上问题请领导给回复下

蚌埠市委督查考核办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怀远县2019年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发改移民函〔2019〕136号)规定,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补偿实行按户补助,每户补助标准为8.52万元。考虑到白莲坡镇行蓄洪区安全水位线以下住户房屋质量较好,面积较大。2020年9月29日,经怀远县人民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省级政策基础上,出台《怀远县白莲坡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补偿方案》(怀行蓄洪组﹝2020﹞2号),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具体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面积≤100平方米的迁移居民,每户享受补助85200元。

2、房屋面积>100平方米的迁移居民,除每户享受补助85200元之外,超出100平方米以上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怀远县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怀政办〔2019〕7号)房屋补偿标准执行。

3、为有助于白莲坡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作进度,经怀远县研究决定,在《怀远县白莲坡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补偿方案》(怀行蓄洪组﹝2020﹞2号)补偿基础上,原房屋超出100㎡的面积,每平方米再额外一次性奖补300元。

二、安置标准、结算价格。

1、安置标准原则上1户1宅,户内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

2、安置标准范围内享受建安价2000元/平方米标准结算。

3、每户选房标准之外的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建安价2000元/平方米标准结算,1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综合成本价2600元/平方米结算。

三、奖励标准及时限。

1、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的迁移居民。一年内在怀远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购买商品房的,按照200元/平方米补助,最高上限为20000元/户。

2、选择实物安置的。按照迁移人口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予以200元/平方米据实补助。

3、迁移户积极腾空房屋主动配合拆迁,在动迁后10日内签约搬迁腾空交付房屋并通过验收的,按每户5000元给予奖励;在动迁后11-20日内签约搬迁腾空交付房屋并通过验收的,按每户3000元给予奖励;在动迁后21-30日内签约搬迁腾空交付房屋并通过验收的,按每户1000元奖励,超过期限的不予奖励。

如需进一步了解咨询相关法律政策依据,请与怀远县发改委联系(联系电话:0552—8212662)。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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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龙子湖区解放路与凤阳东路交口东南角,片区交通路网成熟,四通八达;咫尺大润发商圈,距 新城吾悦广场 货大楼等璀璨商圈;覆盖龙子湖实验,蚌埠行知实验(部)等优质教育;距国家4A级风景区龙子湖公园仅约2km;近邻淮委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醇熟医疗机构,全能奢享配套,成就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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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小公园的改造困局

9年前,协议出让土地引资改造“百载商埠”老城

9年里,地价翻番、拆迁资金断裂,改造遥遥无期

进退两难又如何破局?

1860年,汕头开埠。这里曾被恩格斯称为中国“唯一有一点商业意义的口岸”,而西郊“小公园”旧城区曾经就是繁华商业区的中心。

2004年,“小公园”成了旧城改造对象,也是汕头首宗实行拆迁者与建设者相分离和所有原居民易地置换产权的旧城改造项目。

而后,因“拆迁资金断裂,移交土地迟缓”,使得改造刚刚开始就“夭折”。直至2009年再度酝酿重启改造,地价早已翻番,至今无进展,今已成困局之势。

“小公园”改造,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成为困局,最后成为利益博弈的战场。曾想要收回开发权,谈判无果。下一步该如何破局?

文/本报记者李华、陈正新、肖欢欢

图/张烈华提供

站在小公园中山亭,就等于站到了上世纪初期汕头市区的中心。中山亭西侧的南生百货大楼,曾是这个城市商业鼎盛的象征。如今,这座百货大楼在岁月里破败,连同周围的大片空地被蓝色的铁皮围起来,里面满是杂草。

围墙外尽是摆地摊的。残旧的骑楼下的街道通不了汽车,只有推着自行车的走着路的行人从卖光盘的卖旧书的卖衣服的流动摊档中间挤。

这里就是汕头“小公园”片区的核心。小公园的全称,是汕头市小公园历史建筑风貌保护区,这里是汕头城市发祥地,是汕头这座“百载商埠”的历史标志和地方特色。

围墙里的,除了南生百货大楼外,已拆待建。而在围墙外,未拆未建。

十几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围坐在亭阶周围打牌、聊天,一旁坐着的一位老人指着围着一圈的施工护栏叹息道,“拆了一半,现在拆不动了”。 小公园改造大拆大建

安排规划的小公园旧城改造项目占地150亩,其中包括小公园保护区122亩、退迁安置区28亩。122亩“小公园”保护区改造是重点,这里被规划建设成一个集商贸、文化、旅游、餐饮于一体的大型商业街区。

这是一种大拆大建的模式,导致小公园改造项目也一直备受外界质疑。中山大学教授、原广州城市规划院总规划师袁奇峰认为,汕头小公园改造“是一个丧心病狂、毁灭城市历史的旧城改造项目”。

广东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原汕头大学党委书记黄赞发对记者说,“小公园有很高的文化和经济价值”,多年来小公园沉淀了丰厚的文化底蕴,有的建筑群更是全国少有,而作为曾经的商业中心,具有很强的商业潜力,“应该保持它的原风貌”。

负责这一改造项目的一位汕头市官员吴耐(化名)认同黄赞发的观点。他说,觉得有必要旧城改造,早在2000年后就启动了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公园改造半年后就告停

吴耐说,就在汕头市着手启动小公园旧城改造时,一名台商出现了,同时注册了“汕头市佑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佑松),负责小公园旧城改造项目。

2003年3月4日,约122亩的土地使用权在汕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挂牌预约出让。汕头佑松以总地价人民币30657.5万元竞得该土地使用权。

2004年4月28日,小公园旧城改造项目正式启动。这一片区的拆迁工作,由金平区负责。

参与拆迁工作的吴耐解释说,按照地价折算,小公园出让的每亩地价大约为250万元。但按照台商的要求,地价款将分期支付给,“条件是负责把它(小公园)拆完。”

吴耐说,250万元地价款在当时“不能算低,写在协议书上,政策允许”。当时小公园建筑比较密集,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行情显示,作出的建筑评估一亩地拆迁成本大概要300多万这也意味着除了汕头佑松支付的每亩250万元外,拆迁一亩地要补贴60万元。

“当时老百姓住那边的危房,很痛苦。补偿的价格不低,群众拿着补偿款高高兴兴签了协议。”吴耐说。可好景不长,拆迁持续了半年左右,资金链就断了。

吴耐解释道,122亩地按照协议分5期来开发。汕头市政协一份调研报告称,首批开发60亩共需拆迁住户单位1360户,需投入13850万元。财政部分,汕头市原拍卖东坝仔土地资金解决,但却难以实现。 居民拒绝搬迁

半年后资金断裂,拆迁无法继续下去。小公园改造项目停了几年,直到2009年,汕头市决定重新启动拆迁。

但此时,汕头房地产行情与2004年大不一样了。

2004年,拆迁一平方普通房屋补给居民1200元,而当时小公园一带新房价格仅为1700元~2000元/平米,二手房价格则仅在七八百元。

但项目搁置的这5年,恰恰是汕头房地产市场复苏以来表现最为抢眼的5年。这中间不得不提2007年5月份,汕头市区东厦路地王一亩地拍了700多万元。

距离“小公园”核心区不远的一个在建楼盘“金×广场”在2009年开始内部认购,认购价格就已突破了6000元每平米,这一价位的楼盘推出直接拉高了周围片区的所有房价。

因此2009年重启小公园改造时,虽然拆迁补偿款每平米提高了几百元,但整个行情不一样,补偿款连附近街区的二手房都买不起了。小公园旧城改造南片区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指着已停工的拆迁片区告诉记者,拿着补偿款在汕头东区连一个厕所都买不到。

居民认为一平方米补偿1000多元太低,这也是拆迁难的一个直接原因。

而这个时候,120多亩的小公园旧城区只拆掉了十多亩,还有1万人左右居住在这一片区,他们拒绝搬迁。 开发商赚巨额差价

这两年,小公园片区没有挂牌出让土地,所以没有参考价。但眼下的行情,吴耐判断一亩地的拆迁成本至少600万元。按这一价格,小公园拆迁需约7.2亿。而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成本一亩地250万元,总价3.06亿元,差价已经达到了4亿多元。

面对困局,当地曾试图与台商洽谈。作为参与这一改造项目多年的吴耐透露,前汕头市委书记黄志光约在2007年,曾跟这个台商陈某和谈,开出的条件是“你的投资全部给你,连本带利全部给你。如果愿意,再给你几千万”。可这一方案也再无下文。

吴耐透露,最近几年,开发商对提了许多“要求”。比如,在给他建高楼,提高容积率和建二三十层的高楼。但要依照文物保护法保护例如南生百货大楼这类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能贸然满足开发商提高容积率、建高楼的“条件”。

总之,2009年的重启开发和接下来的谈判,都变成了热、开发商冷的局面。 是巧合还是谋划

汕头市工商局企业登记资料显示,汕头佑松成立于2002年7月5日,注册资金为6117万元,其中金华市佑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资720万,占比11.77%,其他资金由另外两人独立注资,而他们二人则都姓陈。

另据了解,汕头佑松成立以来只承接了小公园旧城改造一个项目。记者发现,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博爱路的汕头佑松,办公空间较小,只见2~3名工作人员。

汕头佑松相关负责人赵明(化名)则表示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是台商,而两名陈姓股东是温州人。于某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未注资公司。

他透露说,在小公园改造受阻时,确实向提出过“提高容积率,愿意多给钱”的建议,最终无果。赵明补充道,为了推进该项目,汕头佑松给提出招商引资的意见,“希望其他开发商一起来做”。

“我们会把小公园改造做下去。”赵明表示。 现任汕头市委书记李锋履新的第一个星期就到小公园考察。

“小公园”片区,是盘活整个汕头西郊城市布局规划的关键。更让焦心的是,这里居住着过万人,危房时刻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

可开发商按兵不动,负责拆迁的金平区无钱动迁,居民不满补偿不愿动迁,汕头市着急却无力投入巨额资金。压力,最后都集中到了汕头市。

可对于来说,博弈的主动权已经丧失。吴耐说,拿出大笔资金填补数亿元的缺口,对于汕头财政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福建省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福建省人民关于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批复混  150  130  110  90   70

砖木  单层     砖混  70   60   50   40   30

二层     砖混  110  90   70   50   35

三层及以上  砖混  140  120  100  80   60

砖混  单层     砖混  60   50   40   30   15

二层     砖混  100  80   60   40   30

三层及以上  砖混  130  110  90   70   50

注:如安置房为框架结构,补差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另加60元/平方米

若原拆迁房为框架结构,则按上等表中砖混对砖混的补偿的差标准计算。

第四条 拆除营业性店面,被拆人应提供该店面有效的工商证明、税务证明,并到工商、税务局(所)验证。

对未经批准,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用房的,不予安置营业用房。

偿还营业性用房等面积安置部分分两种情况进行补偿。

(一)属于下列路段每平方米按房屋结构土木1600元,砖混1550元,框架1500元计算补差:

1、新华西路的圆圈至中山公园路段;

2、延安南北路;

3、胜利东西路;

4、新华南北路(大桥头至三连冠);

5、香港路;

6、台湾路;

7、北京路(南昌路至台湾路);

8、南昌路;

9、元光路;

10、新华东;

11、新浦路;

12、江滨路;

13、马灶路。

(二)其余路段每平方米按房屋结构:土木1400元,砖混1350元,框架1300元计算补差。

偿还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第五条 货币安置是指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将被拆迁房屋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1、货币安置款的计算公式:

货币安置款=商品房平均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5%-被拆迁人应支付的差价款。

2、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货币安置

(1)被拆迁私有房屋的共有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2)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拆除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3、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应将部分货币安置款付给被拆迁人,余款待腾房搬迁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异地安置(即由城市区位好的地段向区位差的地段迁移安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为四类标准,异地安置增加面积,以拆迁房屋原面积为基数,由高类区位向城市规划外迁移的,随离开市中心区方向,每增远1公里递增5%,最多超过30%;同区位迁移的不增加安置面积。

第七条 拆迁出租的住宅房屋,在租赁合同内或合同中未约定遇拆迁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继续保持原有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有约定遇拆迁不保持原有租赁关系的除外)。

1、解除租赁关系所有权人要求产权调换的,须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旧房建筑面积缴交120元/平方米支持承租人购买安置房费,该费由所有权人交给拆迁单位;承租人自找住房的,该费由所有权人交给承租人自行处置。承租人购买安置房时,由拆迁人按照商品房售价的80%优惠给予支持购买。

2、对所有权不实行产权调换又不租住安置房的,对所有权人按原房建筑面积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对确属无房的承租人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安置:

(1)承租人要求租住安置房,应支付分配费,标准为:租住的安置房与原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支付150元/平方米分配费。超过原面积部分按250元/平方米支付分配费。

(2)承租人要求购买安置房,可按等面积建筑安装造价购房,因结构原因超面积部分,10平方米以内的按建筑安装造价的120%计价,10平方米~20平方米按成本价计价;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按商品价格计价。

第八条 为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凡征用归侨、侨眷产权范围内的空闲地和天井,按照安置房砖混结构的建筑安装造价的30%付给补偿费。

拆除租赁的华侨房屋,按照《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临街骑楼的安置标准:

1、有柱支撑的骑楼,按全面积给予安置住宅;

2、对骑楼后有多户住宅,按各户建筑面积比例分摊骑楼面积。(骑楼产权明晰的除外)

3、无柱支撑的檐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条 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迁办法给予安置标准:

1、对拥有产权(含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及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筑在进行等面积安置补偿(注:批建手续齐全的视同)。

2、对批建手续不齐全(含:①建设用地红线图;②建设用地使用证;③建设工程许可证),每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物,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

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补办批建手续的,在缴交各种税费后,等面积安置补偿;不能补办的,属旧域内的建筑物按60%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属旧村区域外占用农用地的,按50%的面积予以安置补偿。

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结构以200-400元/平方米作价补偿。

1995年7月1日后的,批建手续不完整的建筑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第十一条 阁楼的补偿标准,以阁楼的底层层不高低于2.4米为前提,当:

1、阁楼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楼地板投影面积计算安置面积;阁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积给予补偿。

2、阁楼楼层怯同低于1.8米,按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

注:阁楼楼层层高是指从阁楼楼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离。

第十二条 拆除年元月5日院《城市规划条例》颁布实施前示经批准建筑,在按现行标准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可申请50%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1991年4月1日后建造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建筑物,按照建材质量结合成新评估,每平方米给予20-50元补偿。

第十三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凡是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周转过渡安置用房的,不予发放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自找过渡房的,根据被拆迁人正式户口簿常住户口,每人每月发给安置补助费60元。

逾期未给予安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月付给3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半年的,每月应付给6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逾期未给予安置的,根据拆迁协议,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按月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寄户、挂户、空户无实际居住的不予发放过渡费;有实际居住但无常住户口又需过渡的,经居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拆迁单位认定后按25元/人。月发放。

第十四条 搬迁费补贴标准:一次性定居安置的每户发给一次搬迁费150元;由拆迁人给予安置临时周转过渡房的,发给两次搬迁费,即300元;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安置过渡的,除发给两次搬迁费外,另发给每户300元鼓励金。

第十五条 营业性店面搬迁一次性发给500元/间搬迁费,30元/平方米行业补贴费。

第十六条 凡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0元,但奖金不得少于300元,如能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搬迁腾房的,每户另加奖500元,15天内能搬迁腾房的每户加奖300元。

第十七条 在公告搬迁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搬迁腾房的私有房屋,因结构原因超面积10平方米内(含10平方米),根据产权证明书,按安置房的建筑安装造价的120%优惠购买;在公告搬迁之日起15天后搬迁腾房的私有房屋,因结构原因超面积10平方米内(含10平方米)按安置房的建筑安装造价的140%优惠购买。

第十八条 附属物补偿标准

1、水井(深5-6米,口径0.6-0.7米)砌石(砖)井300元/口、土井150元/口。

2、围墙:

土围墙:(墙面白灰粉刷)25元/立方米

砖墙:24墙20元/平方米,18墙15元/平方米,12墙10元/平方米。

3、普通民用灶:(带烟囱)50元/口,每增加一口加补20元;

磁砖贴面灶:80元/口

4、液化气灶:磁砖贴面120元/台,花岗岩板120元/台;

5、砖砌水池(0.15立方米)30元/个,磁砖贴面加5元,预制水磨水池30元/个,瓷制洗菜池20元/个,不锈钢加5元/个,磁砖双贴面洗涤池50元/个;

6、平铺石板埕:20元/平方米;水泥埕12元/平方米;砖埕:12元/平方米。

7、晒台(带栏杆)每平方米补贴10元。

8、装饰补贴:

地面:花砖4元/平方米,佛山砖10元/平方米,水磨12元/平方米。

钢砖(60×60及以上)40元/平方米(50×50以下及40×40)25元/平方(30×30以下)15元/平方米

花岗岩40元/平方米,木地板40元/平方米(无基架);木地板(有基架)50元/平方米;

天棚:纤维板泡塑2元/平方米,玻璃3元/平方米,胶合板杉板5元/平方米,塑料扣板10元/平方米,高级贴面板20元/平方米;

墙面:塑料扣板6元/平方米,胶合板5元/平方米,高级贴面板25元/平方米,磁砖15元/平方米,墙面贴壁纸:5元/平方米。

9、动力三相200元/千瓦

10、电话移机160元/部,公共电话移机500元/部

11、有线电视移机120元/台

12、防盗网:全封闭式:不锈钢60元/平方米,普通钢35元/平方米。

简易式:普通钢15元/平方米

铁门:双面铁板防盗门只计算单向面积不计面积,200元/平方主(带防盗锁)

带不锈钢管防盗门100元/平方米(带防盗锁)

简易铁栅门30元/平方米

第十九条 本补偿标准每年根据上一年物价上升指数和房价指数逐年进行调整,由市建委公布实施。

第二十条 本标准应用解释权归漳州市建设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经报省审查批准后执行,原94年《标准》不再实施,本标准生效前已发布拆迁公告的拆迁安置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

2019年常州市棚户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常州市天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执行情况与安排的报告

一、执行情况

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新形势,全区上下主动作为、创新实干、顽强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及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35亿元,增长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0亿元,增长5.5%;

——服务业投入完成287亿元,增长5.6%;

——工业投入完成73.1亿元,增长5%;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8%;

——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228.7亿元,增长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4.8亿元,增长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30亿元,增长10.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500元,增长8.5%;

——进出口总额完成32亿美元,增长2.86%。

(二)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3:30.7:68。黄天荡蟹业生态示范园一期工程顺利推进,2个部级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项目成功申报,小麦、水稻总产分别达445万公斤、1116万公斤;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0亿元、增长7.2%,亚玛顿光电玻璃四期、智临电气预装式智能变电站项目等7个“十大产业链”项目强势推进,完成投资10.5亿元,培育“新三板”上市企业7家;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2120亿元,增长15.2%,服务业增加值432亿元、增长9.96%。常州市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聂尔电子、吉春物流等10家企业完成主辅分离,普洛斯、中村物流中心等服务业项目得到全力推进;通过与人才金港江苏有限公司等人力企业的深度合作,江苏常州人力服务产业园初具规模。大力实施“名校优才引进”,成功引进各类紧缺人才4400名,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180名。深入实施“龙城英才”第七批领军人才引进工作,成功签约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18个,实现注册落户项目8个。常州制药厂成功获批成为我区首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新动力创业中心获批成为“江苏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是重点项目推进有力。,列入市重点项目10个,预计完成投资17.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00%,其中大娘水饺冷链物流、强力先端固化材料等6个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列入区重点项目共个,投资110.6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1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04%,其中新建项目60个,投资43.02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39.6亿元;续建项目37个,投资67.58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75.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11.6%。

三是改革开放扎实推进。区划调整圆满完成,郑陆镇顺利划入天宁区。涉及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机构改革调整到位。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累计承接省、市下放权力94项,取消合并事项229项,“三证合一、一照”顺利推行。全年实际到账外资6581万美元,实现进出口总额32亿美元,成功引进总投资超千万美元外资项目3个。亚玛顿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及配套产品项目顺利在迪拜实施。

四是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全面完成“9313”环境综合整治,池家塘、周家巷等18个城郊结合部、火车站南北广场、和平北路等区域环境面貌显著提升。轨道交通1号线8个站点的建设施工路段管理规范有序,极大地缓解了施工对沿线市容及交通的影响。对竹林东路、北环新村等区域的收到成效。全市首个棚改项目二五三厂片区征收工作接近尾声,新丰苑三期与青龙苑七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当年新开征收的恽代英住地、光华路改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已经完成,结转实施的运河南岸及周边地块、茹家塘及方田村地块等6个项目已经全部结束,累计征收面积57万多平方米。

五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横塘河湿地公园示范区、凤凰公园建成开放,9个生态绿城自建项目全面完成。制定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方案,全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基准值下降18.7%。浦前老街、康家塘、章家村等6个易淹易涝地区得到整治提升。茶山勤丰和郑陆焦溪、梧岗通过“江苏省生态村”验收,舜南村、舜北村、宁河村、黄天荡村等6个村的农村环境取得明显改善。青龙实验小学创成省级“绿色学校”。

六是民生民本保障到位。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200元。全年实现新增就业17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420人,援助困难群体就业3179人,扶持创业12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均净增2800人,全面实现郑陆镇5.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二十四中天宁分校、博爱小学、郑陆镇中小学等学校建成投用,局前街小学、朝阳桥小学等新建改建工程全面启动,区老年大学创成江苏省示范老年大学。全省首批“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试点项目启动实施,创成“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区图书馆完成建设,区文化馆提升优化,“乐动天宁”形成品牌,创成“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与此同时,审计、民防、双拥、人民武装、民族宗教、侨台事务协调发展,保密、档案、工会、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不足,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投资能力和意愿有所下降,经济增长新动力尚未有效形成;要素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并存,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经济增速放缓和企业困难对财政、就业等的影响逐步显现,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方面也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等等。

各位代表,平稳收官,为我区“十二五”发展画上了圆满句号。在回首“十二五”的同时,区委、区坚持着眼当前、谋划长远,组织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提出了我区在“十三五”期间发展的定位、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天宁”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民生共享”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创新、城乡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品质新天宁。

二、工作

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今年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天宁”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产城融合,坚持绿色发展,加大开放合作,促进民生共享,坚定推进新常态下全区经济的高质高效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谋求突破重大项目,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

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

——进出口总额达到32亿美元。

围绕上述目标,着重按照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坚持项目引领,加快项目建设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主方向,全力推进10个市重点项目、68个区重点项目,确保重点项目投资全年不少于83亿元。列入市重点的航天科技体验中心、锦园生态养老中心等项目确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新建项目确保上半年开工率达到80%;列入区重点的江海化工研发中心大楼、华利达服装设计研发中心等35个新建项目,力争全年开工率达100%;黑牡丹天宁科技园、普宁仓储物流项目等33个续建项目,确保全年项目竣工投产率达50%。围绕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方向,把握健康养老、金融商务、云大物移、新兴产业等重点方向,突出金融商务区、两大新城、火车站南北广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招商引资,加紧康养商学院、德邦物流、互联网科贷公司等项目落地。提升项目综合服务水平,实施“网上审批、共享”等特色服务,加快产业项目、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储备项目的转化,促进在谈项目早签约、新建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竣工,力争年内超30亿元或3亿美元重大项目取得突破。

(二)坚持产业立区,加快转型升级

做强提升服务业。积极推动金融商务区建设,完成园区道路框架工程,启动金融广场一期项目建设和中心公园前期工作,力促上海金融谷等项目签约落户,争取启动江南银行、投资集团等重点楼宇项目。全力推进常州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进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项目,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依托新动力、恒生科技园、人力产业园等专题园区,打造市级互联网平台集聚区,启动建设常州检验检测产业园。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提升九洲新世界、万都广场等新建城市综合体入驻率,引导富邦广场等重点楼宇业态转型。大力发展生产业,加快常药物流、中通物流等项目建设,推动高速道口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文化产业,加快整合推进5A级天宁风景名胜区创建,依托牟家生态园、双丰现代农业产业园、焦溪古村、舜山舜河等发展旅游休闲与体验互动相结合的现代观光农业。全年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239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3亿元。

做精发展制造业。全力打造“天宁智造”,加快产业补链强链,实施集盛星泰智能电网超级电容器、凯特工业用机器人等产业链项目;深化“三位一体”战略,鼓励四药、恒丰铜材等骨干企业加大设备购置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推进亚玛顿、黑牡丹等企业“机器换人”项目;推进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项目认定,鼓励江苏上能、明杰模具等企业加快自主研发;加紧“两化融合”,引导武进不锈、旭荣针织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响应“互联网+”发展战略,鼓励东奥服装、艾贝服饰等企业借助互联网打响品牌、拓展市场。加快推进企业重组和优化,有序淘汰化工、印染、建材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做优发展新农业。推进水稻万亩示范片、高效设施等农业项目,年内新增高标准农田500亩;提升特色农业,建设蜜梨、葡萄、螃蟹、“二花脸”四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省、市级龙头企业各1家;壮大品牌农业,扩大“常溪”蜜梨、“金爪玉脐”清水蟹等品牌影响,新增无公害产品1只。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紧深化改革

加快郑陆“扩权强镇”步伐,进一步向开发区简政放权。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对接市级不动产平台,有序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弘辉公司国企制度改革,加快郑陆国有公司整合工作,全力推动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探索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节能环保、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全年新增民营企业2050家、个体工商户6000户,力争武进不锈、骠马智能主板上市,华东石油、纳图电气等6家企业“新三板”挂牌,完成股改企业5家。

开展产学研合作,争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品30只,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95亿元。增强品牌竞争力,新创驰名、著名商标3件,省名牌产品1只。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恒生科技园启动二期建设,武澄工业园力争年内启动二期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黑牡丹科技园新引进企业10家、实现销售3亿元,新能源材料科技园实现产值35亿元、智能电力科技园实现产值48亿元。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深化“龙城英才”,引进领军型人才项目15个。

(四)坚持绿色发展,加大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生态源保护建设,加快郊野公园、通济河、后塘河、兰和化工厂等地块配套绿地建设,建成开放横塘河湿地公园,启动建设寺墩遗址公园、焦溪古村项目,打造老运河沿岸生态绿廊。推进绿色企业、绿色社区(村)、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等生态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

加大对工业、生活及农业污染整治力度。优化完善化工行业规划布局,加快实施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加强对企业颗粒物排放监管,确保稳定达到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阳光龙庭三期等8个小区的污水接管工程,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控以及土壤修复工程。积极落实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对减排重点企业进行全过程考核。

(五)坚持产城融合,推动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光华路西段、菱支路及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加密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启动凤凰岛环路、雕庄路等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加快实施新堂路、北塘河路延伸工程。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三年行动,全方位拓展交通骨架,全力推进工业大道东延、大明路、新堂路、舜山路西延、舜贤路西延工程,尽快打通郑陆与中心城区、常州经开区、江阴的快速主通道,加快郑陆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

加大旧城改造力度,积极争取实施如下25个地块征收项目:雕庄街道长田埂改造、梅家村改造、茹家塘改造、西头村改造、马家塘改造、张家塘地块改造、周家头地块改造、下庄路改造、兴达运输地块改造、金属城停车场、顾家塘地块、山峰化工地块;青龙街道丁莫村地块改造、洪丰东村地块改造;茶山街道蔡家村、朝阳一村、张太雷旧居保护、高成天鹅湖南侧地块;红梅街道卫星村委杨板村地块、新堂花园永宁苑地块;天宁街道火车站南广场地块、老东门片区、南港码头周边地块;兰陵街道中吴大道北侧地块、清凉寺周边地块,确保全年完成征收60万平方米。

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做好郑陆镇施家巷村委施家巷村、河南村、河西村、黄天荡村委白洋桥、青龙街道常青村委徐家村、俞家塘、茶山街道丽华村委石柱头村、王家村等8个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综合整治。推进郑陆石堰、横沟、丰北、青松、羌家、和平等6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茶山东周村、红梅董头村等洼地除涝工程,力推新运河雕庄段堤防加高工程建设,重点解决红梅新村、竹林东路等历史遗留问题。

(六)坚持民生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办好民生实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区人代会确定的教育惠民、住房保障、环境改善、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10项惠民实事工程。实施教育布局调整和现代化学校建设,推进正衡中学天宁分校、二实小(青龙校区)、东坡小学北校区(朝阳桥小学过渡点)、丽华三小综合楼、丽华二幼、弘阳广场配套幼儿园、郑陆初级中学、郑陆中心小学新建移建改造工程。

强化社会治理联动平台的运行管理,实施社区服务提优工程,推动新一轮社区用房功能升级,确保通过“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评估。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与“大联动”深度融合,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网络建设,合理处置群体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法治建设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律顾问和产业专家组论证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坚持群众路线,深化“三严三实”,持之以恒反“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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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不注山的华山片区开发建设

2009年,为保护华山历史文化、保证华山历史文化公园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华山周围一切开发、建设停止了,时间在此凝固。

我市对项目建设范围区进行冻结,严禁一切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严禁突击抢种林木;停止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停止办理户口迁入、房产登记、变更……

2013年,华山片区开发启动,“尘封已久”的华山周边飘来时代的气息。

拆迁车辆轧过坑洼积水的街道,穿过肮脏水池,推倒一个个低矮的平房,填埋着陈旧的过去。而在碎石瓦砾之上,一个蕴含历史文化气息的华山新城,正从图纸变为现实,在“齐烟九点”之首的华山周围徐徐展开。

在这推陈出新之间,在这一拆一建之中,“政策”就像一把精确的标尺,一丝不苟地衡量着广大百姓的利益。

一方面,华山街道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恪守政策法规,确保每个迁移群众的利益。

另一方面,迁移群众充分相信政策的公平公正,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目前华山片区拆迁工作已完成80%。

但面对未知的未来,迁移群众也有疑问:回迁房建得咋样了?没了地将来生活有啥保障?片区教育怎么解决?那些还没搬走的人会不会比早迁走的人补偿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对华山片区开发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

“俺相信政策,早就搬走了。那些一直拖着不搬的人会比我们补得多吗?” “从拆迁一开始,就有人蛊惑俺,说一起拖到最后走能多得点补偿费。俺没听他的,相信白纸黑字的政策法规不会有错。这些现在还没搬走的人会补得比我们多吗?”一位已经迁移的群众发出这样的疑问。

对此,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拆迁政策法规具有统一性、不变性,无论迁移早晚,补偿标准都不会改变,拆迁工作人员也会坚决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保障每一个迁移群众的利益,确保每一个迁移工作的公平、公正。

根据《济南市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意见》(济政发20147号)规定,安置房在充分考虑公共面积分摊的情况下,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安置。也就是说,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村民都可获得47平方米住房。同时,根据《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被拆迁村民原住房超出人均47平方米安置房面积的房屋,在拆迁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策规定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居民。因户型设计等原因,安置房超出每人47平方米的部分,由被安置人按房屋建设成本购买。

“总算盼来了改造,啥时候才能再回来?”30个月后迁移居民便可重返故土

“我今年71岁,在这里住了七十多年了,这里不改变不行了,太落后,都是泥巴路,下雨一身泥,刮风一身土,冬季更严重。将来改造后居住条件改变了,有天然气、煤气多好啊。”郅家村村民杨大爷对记者说,“我现在想知道,现在搬走了,啥时候能再回来呢?”

“盼着修修路,现在这里连公交车也过不来,我们房子在路边,窗户紧关着也是一层土。早建设早改造早能过上好日子,现在就是不知道新房子在啥位置啊?”马家桥村村民傅振英说。

记者在华山片区开发现场看到,安置一区位于二环东路以东,目前已初现雏形,安置二区则在新开发的华山珑城旁边,目前正在打地基,工作人员在紧张施工。

据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2月安置区项目开工建设,安置一区位于原烟厂和高家村村址,规划总占地面积416亩,将安置石门李家庄、前王、高家、王保、郅家5个村村民。

安置二区位于华山东北侧,马家桥村附近,将安置马家桥、南小街、北小街、洪园、卧西、卧中、卧东、小洼、驴山、菜园、东杨、山东陈家村、陈家村、山头店14个村的村民。安置区一区5个地块中,8栋住宅楼及部分商业配套用房主体已经封顶;安置二区9个地块位于华山东区,正在进行地基建设。

据悉,华山片区拆迁过渡期为30个月,过渡期自拆迁房屋交接空房验收单之日起计算。但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居民还未迁离安置房建设区,这将影响安置房建设和片区开发进度,进而影响迁移群众回迁时间,损害了大多数迁移群众的利益。

“安置区和商品房的学校、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都一样吗?居住适宜、设施齐全、生活舒适的 “原来学校在村外几里地,接送孩子不方便。不知道新建的小区里有没有配套的学校,孩子教育可是大事。”王保村村民王孝久说。

据悉,按照规划设计,村民安置房为高层住宅,人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安置一区小区配套建设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农贸市场、中西药店、书店、超市、储蓄所、邮政、公厕等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小区规划居住停车位,并且绿地面积不低于35%,沿街底层为商业保障用房,并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

安置二区配套建设商业服务、室内副食品市场、卫生站、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邮储所、邮政所等商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小区规划居住停车位,并且绿地面积不低于35%。另外,小区距离华山湖仅200多米,濒水望山,是居住适宜、设施齐全、生活舒适的高档社区。

除了小区配套,回迁居民最关注的还是教育问题。为确保片区内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经争取协调,华山片区确定引进济南外国语学校教育,规划的8所学校用济南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模式,在教育教学上体现济南外国语学校的办学特色,真正实现片区内学生享受高品质教育的目的。

“楼房是住上了,但不种地了生活咋保障?”按人均30平方米建设商业保障房

在原来的华山片区,有不少农田,作为之前是农民的迁移群众来说,这是他们生活的保障。然而,新建的华山片区是一个现代化的新城区,农田将在开发过程中消失,村民也将从平房搬入楼房,逐渐成为“市民”。田自然不能再种了,但生活保障并没有随着田地而消失。

据悉,为使华山片区被安置村民生活得到保障,市华山片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对符合保障政策的村民按人均30平方米标准建设商业用房。该商业用房与村民安置房一并交付,由村集体自主经营,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不得转让,切实用于村民长期生活保障。

此外,华山片区迁移群众在养老方面也将根据最新政策得到保障。

根据近日刚刚下发的《济南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字[2015]20号文)规定,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为被征地时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因征地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相关规定,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由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一同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基本账户。在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时,其因被征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核算待遇后,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对于许多迁移群众来说,祖祖辈辈在华山周围生活,故土难离,乡愁难舍。但面对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居住房屋、生态环境、配套设施,也为了后辈能在这片故土上更好地生活,他们选择暂时离开。

当然,新开发的华山片区并不会让他们失望,一座现代化的生态宜居新城正在崛起。

我市致力于恢复华山的山水风貌,将在华山新城重现古代济南八景中两个含有华山的风景——齐烟九点、鹊华烟雨。为此,市委、市专门研究编制了《济南华山历史文化公园规划设计》,结合齐鲁文化轴、鹊华历史文化,将文化、山水、工作、生活紧密结合,协调文化、生态、居住、休闲等多方面需求。

记者在文化公园规划设计图纸上看到,生态景观占据整个华山片区的三分之二。图纸上,华山湖湿地水面碧波荡漾,华山在湿地中央,周围云雾润蒸,芦草烂漫,垂柳依岸,杂木丛林疏密相间自然而然,红树绿叶分外妖娆,仿佛看到了赵孟頫的《鹊华秋色图》。在湿地的西边,现代化的商业区高楼林立,具备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游休闲、居住等复合功能,将为片区人员就业带来便利;湿地的北边和东边是环境优美的居民住宅区,居民楼临湖而建,伴山而居,依山傍水,犹在画中,生态环境优美;湿地的南边是一片商业综合体,满足片区居民消费需求,方便居民生活。 已经迁移的群众,在回迁之前,大部分选择在华山片区周围租房进行过渡。

在过渡期间,居民租房的费用由“买单”。为照顾群众切身利益,华山片区村民过渡安置费为每人每月500元,单人户按700元每月标准执行,先期发放24个月。同时,搬家费按照400元每人标准补偿,单人户按照600元每人标准执行。